杭州网约车赖车事件看消费者权利的边际
#头条创作挑战赛#事件回顾:2023年5月17日14时许,余某佳(女,25岁)、余某江(男,54岁 )因与某网约车司机王某某发生司乘纠纷后不愿下车。司机报警后,经警方多次调解,仍拒绝下车并在车内尿尿。现在警方的通报来了。
看到这件事,我有感而发,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1、我支持警方的,支持司机维权;2、我认为这件事给目前的平台经济敲响警钟,一味的用投诉打压经营者的路是死路。
联想到最近的拼多多“0元购”事件,我想说:任何权利都有边界,消费者权利也是一样。但是目前的媒体和行政机关等,过于强调消费者权利,对于消费者义务闭口不谈,有些矫枉过正,错误的引导了部分消费者,让他们真的觉得自己是“宇宙中心”,自己是“上帝”,我是消费者,我最大,我做什么都可以。
但是我想说,消费行为,本质上就是一个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都是平等。过度的强调合同一方的权利,本身就是对《民法典》合同契约精神的亵渎。消费者有权利,就有对应的义务。拼多多0元购为什么会出现?小学生都知道,买东西了就应该付钱,为什么会有这多人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可以白嫖呢?因为媒体宣传和社会风气的纵容,让他们笃定的认为,平台只会去约束商家,不会对消费者怎么样。现实也确实是这样,商家有保证金,有营业执照,有平台合同。消费者来无影,去无踪,平台还真不敢把消费者怎么样。
想知道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变成什么样吗?最终就是美国“0元购”。去超市打砸抢,无人敢劝阻!有人觉得我这是危言耸听,中国某展会,消费者对参展商明抢的新闻应该就在眼前吧。
图片来自网易新闻
回到这件事的本身来看,司机告知不能在其定位地点上车,也告知了原因,但是两人却觉得,我要在哪上就在哪上,不然我就去平台投诉。他们深知消费游戏的规则,商家就是害怕“投诉”。一方面这类精致的利益主义者,绝对是不能吃亏的,另一方面,他们根本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做是违法的,是会付出代价的。
最后我想说,媒体当然喜欢曝光商家,毕竟消费者的人数和吃瓜群众喜闻乐见的就是明星塌房,商家倒闭,贪官被抓。政府也喜欢向着消费者,这样就能树立一心为了群众的良好形象。但是,假如社会变成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最终吃亏的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