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002383)信息披露违法案尘埃落定。5月21日,合众思壮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方式,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证监会指出,郭信平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管理合众思壮事务,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均签字确认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合众思壮雷达相关及专网通信业务由郭信平决定引入,其从一开始便知悉前述业务缺乏业务实质及票据贴现费用跨期确认事项,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起主要作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郭信平等三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合众思壮,并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