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4日消息(记者 冯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晋商银行及三家支行同日受到行政处罚,合计被罚款120万元,两名有关责任人朱静、智倩被警告。
(截图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晋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未经核准实际履职,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违规为企业股权投资提供资金支持,晋商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晋商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不合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晋商银行总行及三家支行分别罚款30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朱静、智倩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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