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经济的出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投身这一行业,不少商家利用网红打卡、网红探店等营销手段来提高知名度和曝光度。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于5月起实施,按照该办法规定,“网红探店”“达人种草”“达人体验”类短视频,只要同时附上链接实现跳转购买的,属于互联网广告,必须标明“广告”字样,虚假宣传将被依法查处。
如今,打开网络社交平台,形形色色的“达人探店”短视频琳琅满目,套上滤镜的多角度实物展示,配合达人们生动的解说、陶醉的表情,让你一看就有消费欲,但不少人跟着网红推荐去打卡,却“踩了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实施,这种带有商业推广性质的网红“探店”行为,不能再“信口开河”了。该《办法》规定,开展短视频营销的商家和网红达人,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同时,应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不允许使用夸大、不实的宣传内容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按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冷静、理性消费,对各网络平台中流行的“达人探店”要仔细甄别,避免被营销宣传所诱导。相关互联网平台也应负起主要责任,加强内容审核。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以营利为目的虚假探店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家、达人、互联网平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刘剑
责编 王宇
审核 邓琳
监制 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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