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波:如何激发中拉民营经济合作新活力
来源:环球时报
日前中拉举办首届民营经济合作论坛,这是新时代推动中拉经贸务实合作走深、走实的新举措,将为中拉合作注入新动能、新活力。加强中拉民营经济合作特别是中小企业合作,将使中拉经贸关系的市场参与主体更加丰富、更加多元化,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双方在资源禀赋、市场潜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在促进双方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惠及民生等方面产生良好的溢出效应。
拉美多数国家实行市场化的混合经济制度,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在能矿、金融、交通等战略性行业占据主导地位,中拉之间的国有企业合作具有政策沟通、政治和外交协调及资源投入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多年来推动了中拉规模和战略性合作项目的良好发展。
拉美本土的民营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事实上,拉美中小企业一直有强烈的诉求参与到中拉经贸合作的大潮之中,譬如希望成为中拉能源、交通等基建项目合作的供应商、服务商,特别是拉美中小农牧企业非常渴望开拓对华出口市场,但多受困于缺乏集体行动的组织力量。
从专业化分工、市场活力及社会参与度来说,中小企业是加强中拉合作的生力军,是对中拉战略性合作项目有益且必要的补充。
国有和民营仅是所有权层面上的制度界定,理论上讲都是平等的市场参与主体。加强中拉民营企业合作,要依托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轮驱动,助力催生商业上可持续、社会收益好的“小而美”的经典项目、产品或品牌。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重视中拉民营企业合作,特别是中小企业合作,可从三个维度加以认识。
首先,重视中拉之间的政策相互学习效应。以中拉民营经济合作论坛为例,中拉之间的政策沟通、协调、反馈等不断提升,将为中拉民营企业合作提供政策保障。目前拉美将基建、再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在发展理念、政策、商业模式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并积极寻求对华合作。
其次,发挥中拉民营经济合作的规模效应。拉美的中小企业规模偏小,对华合作前期多受物流体系、商业渠道等方面的制约。相较我国周边而言,中拉合作在地缘上的物流成本较高,需要有足够的规模效应来补偿这一成本劣势。企业参与数量增多带来的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将消除物流、信息等方面成本的影响。拉美国家各行业、商业协会众多,聚集了大量中小企业,加强中拉行业组织的对接合作,发挥其沟通协调桥梁作用,能够为双方民营企业合作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最后,释放民营企业合作的知识和技术溢出效应。中拉民营企业要抓住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积极探索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上的合作新机遇。中拉可拓展在5G、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网络、金融等高科技和绿色产业领域的合作。商业模式创新、合作渠道创新及新技术的传播与运用,都将为中拉合作拓展增量空间。如“电商平台”“云展会”等已成为中拉企业合作增长的新手段。中小企业合作创新收益不仅局限于商业项目本身利益,且体现在知识和技术外溢上,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中拉经贸务实合作。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中拉民营经济合作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风险因素。受地缘、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制约了彼此商业契机的发现;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特别是拉美方面企业体量规模偏小,双方开展国际合作的风险防范能力有限,需要一定的风险和担保政策支持。同时,拉美的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保护主义色彩浓厚,背后有着相当的经济民族主义意识,历史上对美欧跨国资本及公司有抵制心理,时至今日也面临着复杂的竞合关系,一些拉美民营企业也担心来自中资企业的竞争压力。
综合上述中拉民营经济合作的潜力以及现实存在的困难,未来进一步推动中拉民营经济合作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政治上要高度重视中拉民营经济合作,充分发挥双方行业协会、商会及地方等多方力量,为中小企业合作“干中学”提供机制和平台保障;二是政策上加强引导和支持,在融资、税收、贸易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和便利政策,如可考虑吸纳中拉金融机构参与,设立中小企业合作基金或创新融资支持工具,为市场前景好、企业治理能力强、社会效益突出的项目提供配套的融资支持或风险担保;三是充分利用、借鉴成功经验,拉美中小企业在欧美建立了广泛的商业网络和渠道,中拉民营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借鉴彼此的国际合作经验以更好地开拓双方市场。(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拉美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