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冉虎报道)5月23日,新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50亿元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中小银行专项债”),这是新疆首次发行该类专项债券。 为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多措并举增强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2022年,自治区积极申请5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补充天山农村商业银行、乌苏农村商业银行等9家基层农合机构资本金。今年1月,财政部下达新疆2023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0亿元。5月23日,上述专项债成功发行。 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处负责人苏俊杰介绍说,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合机构资本,有助于增强农合机构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其可持续经营,改善其资本状况,增强其信贷投放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在内的多个省区政府披露了关于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相关信息。 “用专项债为中小银行注资,在一定程度上能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地方中小微企业,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运行。”苏俊杰表示。 今年以来,新疆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提速推进,进入了新阶段,实现了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