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多项奖励措施出台 促进楼宇经济发展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30日讯(记者 解义飞)5月30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力护航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德州市商务局相关人员解读《德州市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冯立潮介绍,为促进全市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楼宇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德州市商务局鼓励楼宇引进总部企业,对新自主引进符合市级认定标准,且与楼宇运营管理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总部企业,按照综合性总部企业、功能性总部企业、区域性总部企业三种类型,分别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符合产业发展支持方向的专业特色楼宇,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某一特色产业楼宇面积达到楼宇总建筑面积60%及以上,年度地方财政贡献不低于每平方米300元,且符合德州产业发展方向的,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同时,支持楼宇规模发展,对楼宇入驻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鼓励楼宇自持,鼓励引进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支持整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鼓励购买或租赁楼宇开展统一运营,对购买获得楼宇产权,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15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买方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租赁取得楼宇使用权并属地经营,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300万元以上的,给予承租方一次性补贴5万元。
对楼宇配套服务,德州市商务局支持楼宇配套服务升级,加大力度招引国际国内知名楼宇运营主体落户德州。支持开展楼宇应用场景建设,对新建或改扩建会议中心、商务中心、电商直播中心等,装修投资总额200万元以上,给予实施方一次性补贴10万元。支持对存量楼宇改造,盘活闲置楼宇,对老旧厂区进行升级改造,投资总额500万以上,给予实施方一次性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