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2022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白皮书透露,2022年,全省管理人新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有2157件,办结2248件,数量相比2021年分别减少32.27%、14.26%。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破产案件以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数量最少。
推动 41 家民营企业成功重整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去年,全省管理人成功推动 41 家民营企业实现重整,其中包括 1 家上市公司,总数占当年重整结案数的比例达91.11%,但与去年同类的55 家、5家相比,也呈下降趋势。
区域分布方面,在全省管理人收案数量下降的情况下,揭阳、梅州两市收案数量呈上升趋势,相比2021年分别增加25件、13件,同比分别增长1250%、325%;深圳市2022年除个人破产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数量相较2021年减少114 件,同比下降了14.54%,但从新收案件的绝对数量上看,深圳市为全省之最。在办结数量上,珠三角地区除肇庆、中山两地有所增长外,其余地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2021年3月1日实施后,经过两年的个人破产试点,深圳市的个人破产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白皮书指出,2022年,深圳市新收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的案件分别为 541 件、48 件、1 件,全年申请总数同比下降 37.43%,显示在法院、破产管理部门、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下,当地居民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理解更加深入,提出申请更加慎重。
此外,深圳个人破产管理人配合深圳中院出台《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以及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司法实施协调保障机制;配合深圳中院完善市场化办理破产机制,上线个人破产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个人破产案件全信息数据采集、全流程在线审理。
适用快审程序办结案件占比过半
2022 年,各级管理人继续配合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推动“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全省管理人全年助推出清的“僵尸企业”达862家,包括国有企业360家、民营企业502家,与2021年相比,分别减少了1284 家、413 家和 871 家。这说明我省“僵尸企业”的清理已经取得显著的成绩,需要出清的“僵尸企业”数量不断减少。
此外,去年全省管理人在推动简案快审机制、预重整和重整衔接机制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实践探索,为破产法修订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经验。
白皮书指出,仅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全省全年适用快审程序办结的案件达895件,占同年结案数量的53.72%。粤东西北地区的简易破产程序案件也开始出现并持续增长。
省协会及部分地市协会还配合各级法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范围、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建议,取得了积极效果。此外,各级管理人配合广州、深圳、茂名等地法院积极探索预重整机制,为鼓励企业自救、提升重整程序的成功率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吴晓娴
【作者】 吴晓娴
南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