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0万元!济南起步区出台智能车九条政策
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出台智能车九条政策。新黄河记者获悉,起步区将推进智能车产业项目落地,对自购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给予总额10%以内不超过1000万元购房补助。支持研发投入,每年评选一批示范项目,按参与主体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事后资助。
按照该政策,起步区将推进智能车产业项目落地。从具体举措看,起步区将加强产业空间保障。对新引进的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项目,在区内租赁自用研发、生产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最高100%,给予租金补贴。对自购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给予总额10%以内不超过1000万元购房补助。
起步区将打造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对新引入的、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 (电动空调电动转向机、电动刹车、电仪表、远程监控装置、制动能量回收装置等) 、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项目,按照设备投资总额的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按照该政策,起步区将支持智能车产业研发创新。
具体而言,起步区将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于动力电池、新一代车用电机、电控、智能化技术等领域,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按照市级奖励10%的标准额外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起步区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经认定,对已完成产业化的重点研发项目给予补贴,单一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起步区将支持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充 (换)电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对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每年评选一批示范项目,按参与主体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事后资助。
在发展中,起步区将完善智能车产业生态。支持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企业参与城市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推进道路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并开展多场景的示范运营活动,对入选济南市智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工程的项目,按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实际投资的10%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
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延伸合作。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企业与传统汽车企业深度合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融通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并按照实效给予龙头企业最高150万元奖励。
起步区将支持产业标准制订。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各项标准制定。对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起步区也将支持创新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投融资模式。推动设立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金,支持落地本地的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优质企业和项目,建立健全覆盖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
(新黄河记者:黄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