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连开8张罚单,对陕西省内有违法行为的银行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被罚款20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西银罚决字〔2023〕1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因违反国库管理规定,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205万元罚款。另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也因违反支付结算、征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西银罚决字〔2023〕2号显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依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被处6万元罚款。
西银罚决字〔2023〕3号显示,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38万元罚款。西银罚决字〔2023〕4号显示,时任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向党,因对彬州农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处2.5万元罚款。
此外,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并给予警告,处26万元罚款。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20万元罚款。时任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薛琴琴因对洛川农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