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经济及监管政策上开展全球性协作,这听起来似乎更像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不过,二十国集团峰会或许对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有着微妙的促进作用,至少在全球金融危机最危急时刻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个别国家财政政策的效力。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尽管各国经济的主要动因在于国内因素,但让二十国集团领导人走到一起,宣布他们将并肩作战、共渡难关,这显然有助于提振信心,让人们感到,这些措施必将创造更大的收效。
从协调到被协调
理论上,政策协调当然值得期待,但在现实中显然绝非易事。
要实现不同国家间的政策协调,最难以克服的问题就是每个国家的自身管理。在任何国家,当政的立法机构和决策者都必须将本国利益置于首位。
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相吻合时,类似金融危机时期就属于这种情况,协调机制自然运行顺畅。
当然,这种情况不乏先例,比如在 1985 年签署《广场协议》(Plaza Accord)时,国家利益和全球利益之间的协调让人感到其乐融融,尽管这种利益协调的大环境似乎更加令人沮丧。
1985 年,始终强劲的美元和居高不下的美国经常账户赤字引来像保护主义者的指责,全球金融市场暗潮涌动。
9月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五大发达经济体财经首脑来到纽约广场酒店并签署协议,以期共同采取措施引导美元有序贬值。
各签字国均承诺通过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及一系列国内政策,共同致力于降低美国的贸易逆差。德国和日本同意采取有助于提振国内需求的措施,而美国则同意削减其预算赤字。
打压美元价值的尝试取得了空前成功,也促使上述 5 国与加拿大在1987 年共同签署了另一项协议——以阻止美元进一步贬值为目标的《卢浮宫协议》(Louvre Accord)。
尽管这些协议确实有效地影响了货币价值,但它们对各签署国国内政策的影响却微乎其微。当然,这些由多国共同达成的政策协调措施确实有利于各国的长期利益,但事实证明,货币干预显然比调整国内政策容易得多。
毫无疑问,与政策的简单修补相比,通过更基础的改革,以短期痛苦换取长期收益当然要艰难得多。
当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存在现实冲突时,为了共同利益而搁置国家利益自然会变得尤为艰难。政治家显然不愿意违背国内选民意愿,以牺牲短期增长速度为代价,换取本国及全球的长期增长与稳定。
即便是在欧元区内部也存在这个问题,尽管现有协议要求各成员国限制本国的赤字和债务规模,相互监督各国的公共财政,但他们仍无法兑现这些承诺。
此外,央行等机构在行使职权时,根本就不会考虑到全球性因素,因为他们必定受命于本国的权力机构。因此,即便个别国家利益与更广泛的全球利益相互背离,每个央行也只能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唯一使命。
实际上,中央银行的使命已经过于宽泛,过于分散了,这只会影响其效率和独立性。在危机过后,人们纷纷要求各国央行承担起更多职责,不仅要降低通胀率和失业率,还要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除了担当起这些维护政治合法性的使命之外,他们或许已经别无选择。因此,再让他们更多地考虑跨国影响,只会让他们的职责更加困难化和复杂化。
但最大的问题在于,迄今为止,尚无明确的承诺机制确保所有国家都能通过和执行国际性协议,履行自己应承担的职责。不过只要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基本一致,这个问题或许就不是无法克服的。
毕竞,针对汇率的货币政策本身就是构成一国国际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汇率为一种货币相对于另一种货币的价格,因此,一国的货币政策必然会部响到该国的汇率,进而影响到贸易伙伴国的汇率和竞争力。
大国的中央银行根本就不会考虑到,他们的政策会给其他国家带来什么影响。
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主要中央银行不应将政策协调仅限于全球金融危机这种极端情况的应急之举。
相反,即便在正常情况下,这些央行也应当关注他们之间的共同政策立场,以及由此带来的全球性影响。
当然,这就要求他们必须说服本国的执政当局,允许他们在央行的货币政策框架内适当考虑更广泛的要素。要兑现这种观点,就必须建立一种相应的机制。
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大多数主要经济体的中央银行都在努力提高自业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尽管每家央行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参差不齐。
中央银行在行动上的沟通不仅关乎国内民众在全球层面上同样重要。值得期待的是,如果要求各国央行定期公开发布报告,可能有助于央行行长及时发现其个别货币政策与其他央行在相关政策上存在的冲突。
它们既没有责任、也没有使命考虑自身政策对其他国家的溢出效应。只要新兴市场采取弹性汇率制并停止干预外汇市场,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因为货币流动本身就是一种天然的调节机制。
对于政策的全球溢出效应问题,目前显然还找不到标本兼治的解决方案,既然如此,完善现有制度也就成了最可行的选择。
不甘心的 IMF 试图东山再起
随着纠纷和指责的不断升级,全球性政策协调成为狭隘利益的牺牲品。
有一个问题也变得越来越清晰,要避免贸易保护主义或为资本流动设置壁垒等逆向结果的出现,就必须有一个公正的裁判。
战后时期建立的某些国际金融组织,实际上就是在扮演这个裁判的角色。随着二十国集团内部的冲突和对立不断加剧成为众人皆知的事实,这些机构也从幕后协调者的身份走到了前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IMF 始终在谋求对各国资本账户行使管辖权,推进一大步。但 1997-199%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让IMF 的努力无果而终。
坊间普遍认为,这场危机的罪魁祸首就是区内国家在开放资本账户后,无力承受外国资本流动的波动性过度带来的风险。毫无疑问,全球金融危机终结了一个周期,不过IMF 依旧没有放弃寻求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管辖权,但由于国际社会对开放资本账户的态度更为审慎,使得IMF 只能另辟蹊径。
根据规定机构运行方式的“协议”,IMF 有权监督经常账户交易引发的资本流动。如果一国试图限制与贸易项下交易或海外劳务汇回款项相关的资本流动,那么,该国就违反了IMF规定。
但在目前形势下,大部分资本流动与贸易项下的交易关系均不大,反而大多与跨境投资流动相关,因此,这部分资本流动应划分在资本账户下的交易。
除了收集和发布数据之外,IMF 并不讨论各国如何实现、监管或限制这种资本流动。IMF 也曾提议对资本账户下的交易实施控制,并声称这种控制是促进全球金融系统稳定的必要条件。
IMF 的主张引发了争议因为在如何定义某个国家经常账户或资本账户在特定时点的余额是否适度这个问题上,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公认的标准。此外,新兴市场也对IMF 的提议群起而攻之,在他们看来,IMF 的提议是别有用心的。
新兴市场也曾提出过不同的见解,但发达经济体不加节制的财政及其他不检点的政策带来的诸多问题,最终让他们的主张无疾而终。很多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决策者始终认为,IMF 等国际机构不应只是一味地向他们传道说教。
相反,它们应更多地关注由私人资本供给者引发的全球不稳定。当然,最主要的私人资本供给者就是更富裕、更先进的发达经济体。
实际上,新兴市场就是在告诫 IMF:你的职责就是做一名合格的交通警察。让那些驾驶 SUV 的马路杀手不要再超速驾驶了,而不是把小汽车逼到资本流动高速路的路边,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他们,因为这些循规蹈矩的小汽车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这个项目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崇高的。因为它的目标就是建立一条规则路线,保护那些政策合理却遭受全球震荡溢出效应或大国政策冲击效应的国家。凭借资本流动规则,IMF 也就拥有了一种有效的工具对发达经济体政策的跨境效应进行合理评估。
对于新兴市场而言,这个想法最初曾让他们感到前途无限美妙。在这些国家的官员看来,IMF 之类的国际机构已倾向于将造成资本流动波动性的责任归咎于真正来源国的政策和制度。
他们认为,如果发达经济体对经济的不当管理让他们成为受害者,那么,他们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就不再重要了。
此外,发达经济体的金融机构更有能力制造巨大的伤害,但诸如对冲基金之类的很多机构,却可以优哉游哉地游离在本国金融监管雷达之外。
尽管IMF 的意图无上崇高,但令参与该项目的经济学家大跌眼镜的是,在IMF 发布制定资本流动规则路线图基本框架的报告后,得到的回应是否符合本国经济基本而因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观点,发达经济体的反应是嗤之以鼻。
而新兴市场也意识到,IMF 永远都不会拥有超越发法经济体的话语权,其目的无非是建立一种新的基本框架,扩大对新兴市场政策的管辖权。
巴西等国家肯定不想让 MF 对他们的资本账户政策是否合理指手画脚。实际上,这种观点也反映了一种普遍存在于新兴市场的怀疑:这些国际机构总是将发达经济体的利益和他们关心的间题放在首位。
但和首尔峰会如出一辙的是,欧元区债务危机和持续不断的货币战么等一系列更紧迫的问题,再度成为戛纳峰会的焦点。因此,和其他很多志在高远的伟大目标一样,制定规则路线图的计划被搁置一边。
均衡化标准终究胎死腹中
除政治因素之外,在最棘手的分析问题上,往往需要设计一个基本框架,为资本流动设定合理的指导原则。
要在这个问题上有所突破,就必须用一套清晰的标准评估经常账户余额和资本流动的适度性。
经济理论显然不能为资本流动方向和模式提供有效基准,尤其是存在各种阻碍市场平稳运行的摩擦与分歧的情况下。比如信息障碍、疲软乏力的金融监管以及促使投资管理人强调短期收益的逆向激励等,这个基准就更难以确定了。
如前所述,标准的新古典理论似乎并不能完全解释现实:为什么会出现资本逆流,而不是如理论所说的那样顺流而下?同样与理论相悖的是,拥有较小经常账户逆差或较大顺差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增长方面的表现似乎更令人钦佩。
其他构造“均衡化”标准或经常账户合意头寸的尝试也都以失败告终,这倒不是因为缺少投人,而是因为这个问题实在太复杂。
即便是般意义上的经常账户均衡,也需要在较长时期做出判断,而长期性均衡的概念就更复杂了。
在评价所谓的“均衡”时,我们必须与虑到某个同家的商业周期状态及其他具体要素。因为这些要素会导致评价过程不依赖一般性公式,而是倾向于主观判断。
另一个问题就是需要评价经常账户余额到底是源于暂时性波动,还是永久性冲击,因为这会导致难以对预期余额水平是否合理做出判断。
因此,确定经常账户余额是否合理,正在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颗,因为货币估值效应以及对外投资的收益会加剧经常账户变化。
归根到底,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在资本流动这个问题上,要构建一个具有广泛适用性和现实相关性的指导原则极为困难。
对于资产管理者,逆向激烈促使他们只考虑短期回报。道德风险是另一个经常受到质疑的罪如祸首。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国家,都有可能成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实体进而变成“大而不倒”的恶魔,让他们有能力掀起更大波澜,
显然,全球监管政策的协调有助于克服其中的某些问题,并减少监管套利行为,即金融机构将经营地转移到监管较弱的地区。
毫无疑问,作为新的银行业国际监管框架,《巴塞尔协议3》已在逐步落实上述某些措施。不过,这个新监管体系完全是自愿性的,每个国家可自由选择是否采纳以及何时采纳这个体系。
对于英、美等重要的发达经济体,尽管已经签署该协议,但其他国家却一直在指责他们拖累了协议的实施。不可否认的是,各国的金融市场和监管结构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因此,即便是在最理想的情况下,也会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非均等性,而且这些改革也会带来各种各样的后续问题。
很多问题被标榜为有害政策的溢出效应,但它们的根源却可以追到宏观经济及金融监管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
这些政策既涉及资本的供给方,也包括资本的需求方。然而,如果仅从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出发要对国际金融的相关价格或数量做出合理解释是很困难的。
因此,仅保证国内政策不出错还远不足以修复短期波动性,因为波动性完全有可能是私人资本市场的内在属性。
如果资本流动完全是基于经济基本面而做出的反应,从理论上讲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问题的核心归结为资本流动供给方和需求方的国内政策。但政策的差异性会导致紧张局势出现,只是因为两个经济体处于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
适用于一个经济体的政策,却有可能带来不利于另一个经济体的资本流动,进而对后者构成问题。
宽松的货币政策或许有利于深陷衰退和紧缩恐惧症的发达经济体,但对那些正在快速增长并承受通胀压力的新兴市场而言,显然不是一件好事。
毫无疑问,任何针对资本流动的规则都不可能解决这种根本性对立。当然,这种规则也不会直接解答持续性原因造成的暂时性资本流动,因此,对任何一种理论模型来说,其复杂性都会因此而提高。
除上述诸多障碍之外,一个核心问题在于,IMF 是否有能力通过政策协调解决特定的市场失灵。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方式证明,无论是借助IMF,还是其他渠道,多边协调机制不仅是金融监管的有效模式。对于造成金融和宏观经济失稳的资本流动的波动问题,它同样是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这就让新兴市场的决策者陷入两难境地。
尽管在理论上秀色可餐,但在现实中,政策协调机制以及实现有序资本流动的规则或许并不可行尤其是在涉及主权国家的情况下,它们的现实意义就会更加大打折扣了。
在政策协调不再是可选项的时候,着眼于自身利益的个别国家就唯有以自保为出发点,选择各自为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