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柳州蓝某桃色事件看资本的残酷无情性
柳州蓝某和三位局长之间破事我就不赘述了,头条上文章一堆,感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搜索观看,我今天所要说的是着这件事情中反映出的资本的残酷无情性,对少数仍对资本存在幻想的天真打工人提个醒。
联通柳州分公司于6月2日向今日头条发出撤稿函,说蓝某人不是联通公司的员工,是新联北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我一时好奇查了查这个新联北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嗯,大股东(持股58%)是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而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100%)是中网联通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这个中网联通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100%)是北京中网联投资有限公司,查到这一步没发现蓝某人跟联通有什么法律上的关系,确实不是联通公司的员工实锤了。然而从地图上看,柳州新联北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设立在联通柳州分公司的办公大楼内,无疑从侧面说明了两家公司之间密切的业务联系。
从这个新联北电公司的公司黄页的业务范围简介看,其中有“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字句,在我国电信市场未对私人开放的情况下,说得通俗点,柳州新联北电公司在给联通拉政府业务。蓝某人其实就是一个新联北电公司的业务员(别看名片上写着什么经理,银行信贷员的名片不也都写着经理,经理二字很不值钱),蓝某作为业务员,业务能力很强,也愿意为工作牺牲,从蓝某跟几位局长密不可分的关系上看,极可能有大的政府单位项目经过蓝某的手或者有蓝某参与流向了联通公司。
联通公司作为蓝某出色业绩的直接受益者,她的事情对联通业务都还没产生什么影响呢,联通倒是第一个跳出来撇清关系,从人性的角度看,这是资本暴露出了它极其残酷无情的一面,一旦员工或者关联人员没用或者可能对企业造成丝毫影响,资本的第一反应绝对是断尾求生丢卒保车,有很多实例都反映了这一点,例如往年层出不穷背锅的“临时工”、“编外人员”等等,在对待失误员工的方式上,无论这个员工曾经为了工作付出了多少努力和心血,资本和集体均表现出了惊人一致性,那就是必抛弃必放弃,这就是社会现实。
柳州新联北电公司位于联通大楼内
以上总结为一句话:公司绝不是你的家,老板绝不是你朋友,你打工他给钱,钱够留钱少闪,双方各取所需而已,不要有任何人情上的奢望,这是对初入职场的新人和少数仍然对公司单位抱有幻想的死脑筋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