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度新闻
几年前,人头攒动、生意兴隆的广东江门新会美吉特广场格外引人注目。该总建筑面积达41万㎡、总投资30亿元的集约型城市商业综合体,由江门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下称“美吉特公司”)。
没想到,美吉特广场仅因身陷一笔2.6亿元的“套路贷”,致使价值16亿元的2367套房产被套牢,在套路贷团伙的操控导演下,美吉特公司因资产长期无法变现被迫走向破产,商业广场由旺转衰,2000多商户租金被侵吞,最终演变成江门新会头号维稳事件。
这起年化率高达57.6%的套路贷,历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从其庞大的组织结构、环环相扣的精准套路、吃人不吐骨头的凶残嘴脸、横行江门的通天能耐来看,这个明面上以孟冠成为代表的套路贷团伙,或为广东最大高利贷集团。
环环相扣套路贷死死掐住民企命门
美吉特公司因资金周转,经人介绍认识专门从事放贷业务的孟冠成。2018年2月7日,美吉特公司与孟冠成签订1.2亿元的《借款合同》,约定月息为2%。
应孟冠成团伙要求,美吉特公司及相关股东同日与广州市华培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美吉特公司还得每月向华培担保公司支付2%的利息。如此一来,美吉特公司的该笔借款月息为4%,年息高达48%。
2018年4月2日,孟冠成与美吉特公司签订第二份《借款合同》,美吉特公司再向孟冠成借款1.45亿元,约定月息2%。
与上一笔借款一样,美吉特公司应孟冠成团伙的要求与华培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合同》,仍按2%标准向华培公司支付月息。但后来据孟冠成团伙计算,该1.45亿元的借款,实际上是按4.8%的标准向其支付月息的。照此计算,年化率高达57.6%。
在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孟冠成团伙要求美吉特公司用其开发的美吉特广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在该团伙的诱骗下,美吉特公司及相关担保人多次与孟冠成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美吉特公司名下2367套房产全部抵押给了孟冠成。在孟冠成团伙环环相扣的精准套路下,美吉特公司名下价值16亿元的资产,全部成为该团伙的抵押物。
上述两份借款合同中,孟冠成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实际上出借的资金并非出自孟冠成本人,而是分别由广州市南沙大岗莱亚贸易商行、广州市溢溢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谦源贸易有限公司向美吉特公司支付。
此时,老老实实做经营的美吉特公司,根本没有想到一张掠夺的大网已悄然向其铺开。
由于2367套房产被抵押在孟冠成名下,而孟冠成团伙拒绝对部分房产解押用于变现,这就等于死死掐住了美吉特公司的命门,从而导致美吉特公司经营更加困难,根本无法清偿孟冠成团伙的高利贷。
孟冠成团伙的目的是让美吉特公司断血送命,美吉特公司无法还钱不仅是他们想要看到的结果,更是他们向美吉特公司发难的最大理由。为此,孟冠成团伙于2018年7月向美吉特公司发出威胁称:他们必须要对美吉特公司的账户进行监管,否则他们将通过阻拦购房者购房咨询,进而以闹事的方式阻止美吉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无可奈何之下,美吉特公司只好同意。于是,作为孟冠成团伙成员之一的李永峰,便带领团伙其他成员强占美吉特公司办公场地,强行接收美吉特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银行账户、支票、网银、售房网签uk、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租赁合同原件等材料。在此期间,该团伙成员还对美吉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无端威胁谩骂,甚至还动手打人,寻衅滋事,嚣张至极。
从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先后被孟冠成团伙强行接管控制的系列企业还有:江门美吉特广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江门美吉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鼎旺商贸有限公司。
套路贷团伙引发新会头号维稳事件
孟冠成团伙强占美吉特公司后,还强迫美吉特公司与之对资金实行“共管”。说得好听是“共管”,实际上全都由该团伙所控制。如此一来,造成美吉特公司的管理更加混乱,经营更加难以为继。不仅如此,该“共管”严重侵犯了商场2000多名业主的合法权利,并很快上升为社会稳定问题。
该“共管”为什么会侵犯商场2000多名业主的合法权利呢?
原来,美吉特公司开发美吉特广场后,将一部分综合体商业性经营用房出售给了购房户(即“小业主”),然后美吉特公司再通过返租的方式,将小业主的商铺返租回来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接着美吉特公司再将这些商铺转租,转租所收取的租金在扣除一小部分管理费后,全部支付给小业主。
美吉特公司返租的商铺有2000多间,涉及2000多个小业主。一直以来,在美吉特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下的美吉特广场,商铺出租率高达到95%以上,整个商场人头攒动、生意兴隆,商铺售价每平米高达3万元。
但是,孟冠成团伙对美吉特公司进行强占后,强行将本应向2000多小业主支付的返租租金划走并侵吞,造成小业主不能拿到属于他们的租金。自2020年以来,多次引发小业主在美吉特公司、市政府门前、香港中联办等场所聚集。
尤其是2021年6月27日,近千名小业主在美吉特公司门前维权。此后,小业主还多次到广东省委、省纪委、省信访局信访。在省、市、区领导多次对此进行批示后,2021年8月由新会区政法委牵头成立专门处置小组,将美吉特公司小业主维权事件列为江门市新会区头号维稳事件。
在孟冠成团伙的影响下,如今的美吉特广场已被改成新汇业广场,其商铺出租率还不到55%,生意十分惨淡,商铺拍卖的最高价每平米仅为1.2万元,比此前每平米的3万元缩水了一大半,业主们苦不堪言。
广州中院还原套路贷团伙真实嘴脸
2.6亿元的借款,即使全部按月息4.8%计算,三年时间连本带息也只要归还7亿元。但是,孟冠成团伙却死死掐住美吉特公司价值16亿元的资产不放。
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之时的2021年1月,已对利息吃饱喝足的孟冠成团伙,终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民间借贷判令美吉特公司及相关担保人对2.6亿元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并判决其对美吉特公司的2367套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故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用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自身所有的资金,一切从其他主体获取的资金都不能对外进行借贷。
本案中,原告孟冠成与被告美吉特公司等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1.2亿元。原告于2018年2月11日分别通过广州市南沙区大岗莱亚贸易商行、广州市溢溢昇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向被告美吉特公司转账支付共计1.2亿元。原告主张上述1.2亿元均是原告的自有资金,但因上述1.2亿元的巨额借款资金均来源于大岗莱亚贸易商行和溢溢昇贸易公司的账户,而原告未提交其与大岗莱亚贸易商行、溢溢昇贸易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的证据,也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大岗莱亚贸易商行、溢溢昇贸易公司应向其支付该1.2亿元,原告提交的大岗莱亚贸易商行及溢溢异贸易公司出具的《确认书》等证据不足以证实上述1.2亿元是原告自身所有的资金,故本院对原告的上述主张不予支持,本院认定原告以从其他主体获取的资金对外出借,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属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亦属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被告美吉特公司等人应向原告返还借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标准,参考出借时的司法解释中关于资金占用利息的规定,本院酌定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
结合案情,本院认定被告美吉特公司等人已向原告还款共计3048万元。对于已经偿还的款项,按先抵充资金占用费再抵充本金的顺序进行抵扣。据此,针对1.2亿元借款,美吉特公司还应向原告返还9737万余元。
同时,因《借款合同》无效,原告与被告美吉特公司等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亦无效。但因保证人对导致双方之间保证合同无效存在一定过错,依据司法解释,保证人对美吉特公司不能清偿的涉案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另外,因本案《借款合同》无效,故原告要求对被告美吉特公司名下2367套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亦没有充分的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广州中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2021)粤01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美吉特公司向原告孟冠成返还借款9737万余元,并按年息率6%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孟冠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于另外1.45亿元的借款,广州中院亦作出类似的(2021)粤01民初280号民事判决,判决认为《贷款合同》无效,出借的资金不是孟冠成的自有资金,同时确认美吉特公司已偿还孟冠成借款2472万元,孟冠成对美吉特公司名下2367套抵押房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针对广州中院对上述两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孟冠成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尽管广东高院目前尚未作出终审裁判,但孟冠成套路贷团伙贪婪凶残的真实嘴脸已暴露得一览无遗。
那么,作为疑似广东最大高利贷集团的孟冠成团伙,其组织网络究竟有多大?团伙成员有多少?被其非法经营坑害的企业和个人又有多少?其百亿级高利贷帝国又是如何打造的?是否存在境内外勾结非法洗钱犯罪问题?是否有公职人员参与?...关于该团伙的种种疑问,我们将进一步揭露。
同时,也希望中央、省、市扫黑除恶部门及时对该团伙进行调查,看看该团伙是不是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更好地用法治保障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来源:百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