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城区计划投放1万辆共享单车,你怎么看?
6月11日23时,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肇庆市端州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投放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肇庆市端州区计划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投放,试行时间为3个月,试行期间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额度1万辆。6月12日至6月16日17时30分,接受有意参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
《公告》指出,报名企业需具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资质(共享自行车服务),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放的自行车需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脚踩踏板动力两轮自行车,具备卫星定位运行服务管理功能。
《公告》特别指出,企业要具备停车点位安装电子围栏设备技术(在不破坏城市道路的情况下),手机终端系统具有电子地图和规范引导车辆停放功能。企业管理团队具备对违规停放车辆在30分钟内清理完毕的运营服务能力。
曾经,肇庆城区街头出现大批共享单车。肇庆西江网 供图
笔者梳理资料发现,肇庆并非第一次引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下称“共享单车”)。早在2017年,某品牌“小黄车”就悄悄进驻肇庆端州城区,不过不到一天就被城管执法人员全部清理。2018年,某车企再在端州城区投放500多辆黄色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样被城管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措施。两次被清理都因为未获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和行政批准。
对于曾经出现的共享单车,肇庆执法部门多次采取清理措施。肇庆西江网 供图
在种种政策尚未放开、审批管理流程尚不完善、发展方向尚不明朗等原因前提下,肇庆并未在街头大规模投放共享单车或共享电动自行车,仅在部分景区景点等特定区域,有限度地使用共享单车或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次,由肇庆相关行政部门主动发布的共享单车试点投放举措,或许意味着,肇庆将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共享单车的存在。
肇庆端州即将投放共享单车,您怎么看?(可多选) 同意,有利于人们出行方便。 反对,会造成乱停乱放现象。 都可以,如使用应加强管理。 您有其他话说,欢迎下方留言。 提交
【整理】卢舒曼
部分内容综合自西江日报、肇庆西江网
【作者】 卢舒曼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