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价格6月1日开始上涨?官方回应:电费不仅不涨大概率下跌
上月起网上疯传6月1日起电价将要上涨的消息,当时我专门写了一篇图文辟谣,没想到最近又有类似的传闻了。看了一下网上的文章,发现该消息源自于山东济南的一条“济南电费缴纳方式将由阶梯电价改为分时电价”的信息。人家说的是电费计算方式的变化,没有提电价涨跌,不知道好事之徒是如何得出济南电价要涨了的结论的。
实际上从6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电费确实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但就像我在5月底图文里提到的那样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工商用户,与普通老百姓没有直接关系。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及“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可还是有人不以为然,偏要坚持电费将要上涨的说法,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为何始终坚持错误的观点不放,我只能理解为是一种为了黑而黑的行为艺术。
当然,一部分地区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确实会在近期发生变化,但要注意变化的是一部分地区不是全国所有地区。此外,变的是电费计算规则而不是电价收费标准。
以济南为例,目前当地居民用电执行的是阶梯电价,会在该模式的基础上推出分时电价,想要更换计价模式的济南居民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换言之,电价计费模式的选择权在老百姓手里,可以继续沿用当下的阶梯电价,也可以申请转换成分时电价。
值得注意的是分时电价是一种趋势,不少经济发达城市早已开始实施,如上海、深圳等地执行的就是分时电价。什么是分时电价?会否导致电费增加呢?我以上海执行的分时电价政策为例进行说明。
分时电价是根据两个维度确定每度电的单价的,第一个维度是用电总量、第二个维度是用电的时间。
用电总量维度有三档,分别是每年3120度以内、3120度至4800度、4800度以上,电费单价逐渐上涨,也就是用电越多支付的电费越高,这种“高”不仅体现在量上还体现在价上。
比如,2023年5月用了400度电,当年用电总量正好是3120度,假设每度单价为0.617元,5月电费即为246.8元(400*0.617);6月同样了用了400度电但年用电总量跨入第二档,每度电价涨至0.667元,同样用了400度电,6月电费为266.8元(400*0.667)。
说完第一个维度讲讲第二个维度——用电时间,这是分时电价的核心。
为了鼓励大家错峰用电,电力公司按照用电时间的不同将每度电的价格分成两种,峰时电价和谷时电价。
上海的峰时为每天6时至22时,谷时为当日22时至第二天6时。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峰时是一天中的用电高峰期,工厂开工、企业上班,全市用电量很大,谷时的用电量则相对小一些。有些上海家庭会特意坚持到晚上22时后再开空调,就是为了在谷时使用耗电量大的电器、节约些电费。
将以上两个维度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上海的分时电价收费标准,具体请看我在上海电网官方网站上截取的上海市居民销售电价图,简单解释一下。
如果某个上海家庭比较注重节约用电,2023年10月的用电总量为200度,截至当月底总的用电量为2000度(没有超过3120度),那么第一个维度里执行第一档电价;200度用电量中70度电是在每日6时至22时使用的(峰时)、剩下的130度电在22时至次日6时使用(谷时)。
这户家庭5月份的电费总额=70度*0.617元/度+130度*0.307元/度=52.4元。
另外一户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几乎全天开着空调,10月用了400度电,截至当月底的总用电量达到了4000度(3120度至4800度之间),第一个维度里执行第二档电价;400度电里有250度用于峰时、150度用于谷时。
这户家庭10月的电费总额=250度*0.677元/度+150度*0.337元/度=219.8元。
第二户家庭10月份的用电量是第一户家庭的2倍,但电费总额远大于2倍,达到了4.2倍,分时电价模式下“用电大户”负担的电费远高于勤俭节约的“省电户”。
回到山东济南居民用电的模式选择问题上来,总结一下。
第一,居民用电价格标准没有变化;第二,除了原来的阶梯电价外多出了一种电费计算方式,由居民自行选择。选择分时电价后总费用是否会上涨,该如何选择呢?我只能说每户家庭的情况不同,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还是为大家举例说明。
济南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2520度以内每度电收费为0.5469元,2520度至4800度的每度单价为0.5969元,4800度以上为每度0.8469元。
假设一户济南家庭2023年5月共计用了150度电,年度用电量为900度,未超过2520度的第一档收费标准,现有阶梯电价模式下需要缴纳的电费金额=150度*0.5469元/度=82.04元。
新的分时电价还要考虑用电时间维度,济南第一档用电量里的峰时(8时-22时)电价为0.5769元,谷时(22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769元。
如果这户家庭5月用的150度电里有60度是在峰时使用、90度在谷时使用的,那么5月的电费金额=60度*0.5769元/度+90度*0.3769元/度=68.54元。由此可见选择改变现有计价模式,采用新的分时电价后电费变少了,节省了16.4%的电费支出。
如果这户家庭有130度电时在峰时用的、20度电在谷时使用,采用分时电价计费得出的电费金额为82.54元,反而比阶梯电价计费时的支出多了0.5元。
所以我们无法得出分时电价肯定比阶梯电价支出得少或多的结论,因户而异。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双职工家庭白天父母上班、孩子上学,峰时用电量较少,转成分时电价计费后大概率是能节省用电支出的。
综上所述,对于上海、深圳这样原本就已经实施分时电价的地区而言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对于济南等准备推出分时电价计费新模式的地区来说可能会发生变化但电费支出不仅不会上涨,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后用反而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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