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樊红敏 北京报道
信托公司“年度大考”已经启动了。
近日,有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公司已于近期收到监管方面下发的“监管评级试评表”,部分地区评价要素相较前一年还进行了一些调整。
“5月中旬,监管就把‘监管评级试评表’发给大家初评了。”“目前我们在自评阶段。”不同地区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此外,记者从不同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处获悉,南方某地区所辖信托公司收到的“监管评级试评表”中,评价要素相比前一年进行了部分调整。从具体的调整内容来看,包括在评价要素上增加了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未落实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与地方金交所违规合作展业。二是经营管理透明度低,数据治理水平差,存在故意调表、虚假报数等违规行为。三是利用信托机制,参与预付类资金管理,并形成可推广复制的业务模式和经验。
那么,不同地区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评价要素是否均进行了上述调整呢?对此,北方地区某信托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都是各地方监管局里的窗口指导,各地区不一样。”
据了解,信托行业每年针对信托公司有两个评级,即行业评级和监管评级。其中,行业评级更侧重于信托公司为投资人和社会提供的服务,目的是增强信托公司的社会公信力;而监管评级更侧重公司经营,达到差异化监管目的。行业评级是监管评级的重要参考,监管评级是在行业评级的基础上,综合关于公司治理、风险、合规等监管意见形成的。
“信托行业评级有一部分内容会量化到监管评级中,所以,监管评级一般会在行业评级之后启动。”某信托从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已陆续向各家信托公司传达2022年行业评级初步结果。目前,初评获得A类评级的信托公司有华宝信托、百瑞信托、建信信托、紫金信托、华能信托、华鑫信托、上海信托、外贸信托、交银信托、英大信托、江苏信托等11家公司。
(编辑:夏欣 校对:张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