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13日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通知明确,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通知提出,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据新华社
来源: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