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整治货车超限超载,今年以来查处违法行为近3000起
记者 于泊升
6月15日晚,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调度市、区两级交通运输执法力量,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市检察院参加专项行动并对专项行动进行监督。
本次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国道308、建邦黄河大桥、国道220等区域为主战场,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济南市公安交警、济南市公安特警等部门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重要交通路段进行全面布控,通过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追溯一批违规货运源头单位。
据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宣圣武介绍,今年以来,随着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各行业的物流需求旺盛,国省干道货物运输车辆日益增多,少数货车司机为了节约运输成本,抱着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尤其在市际交界地带,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乱象有所抬头,这给沿线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大济南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的通知》要求,近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在济南全市开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将加强重点区域执法、加强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严把非法改装源头关、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常态化开展治超领域“扫黑除恶”等手段,重点查处三轴以上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平安有序的出行环境。
今年以来,济南市级开展治超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6次,各区县(功能区)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行动244次,全市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949起,查处非法改装案件164起,卸载货物共计12.4万吨。济南市实施“一超四罚”案件共计62起。
下一步,济南市将按照国家、省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抓好《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贯和责任落实,聚焦路面执法、货物源头治理、科技治超多个环节全面发力,及时公布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积极发挥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联盟工作机制优势,着力构建跨区域超限超载治理联防联控新格局,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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