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日前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一名在证券业从业超22年的“老兵”,违法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炒股超过21年的实情。
自2000年6月2日入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到2022年8月18日从华安证券离职,这位名为杨爱民的当事人在华安证券任职期间,是证券从业人员。
证券法明确,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但杨爱民在2000年6月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控制并使用“赵某文”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累计交易390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逾9亿元(908162387.3元)。
经安徽证监局查明,扣除相关税费后,杨爱民这二十多年的股票交易实为亏损。其交易资金来源于杨爱民及其家庭资金。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杨爱民处以25万元罚款。
此外,在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杨爱民的个人信息显示,他出生于1968年9月,住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引人注意的是,这与华安证券此前年报中披露的总经理“杨爱民”出生年份相符。
这位总经理在2022年离开了华安证券,也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相关信息吻合。据华安证券2022年4月初发布的高管辞职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杨爱民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爱民“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议事决策机构职务。公告还提到,公司董事会对杨爱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值得一提的是,在华安证券2021年年报中,杨爱民的税前报告期内报酬总额属公示高管中最高的,达188.52万元。
但券商“老兵”私下炒股,东窗事发的案例并不鲜见。今年1月9日,北京证监局曾公告披露,2006年6月至2020年4月,曾在招商证券、华福证券、国开证券三家券商投行部门工作的田建桥,通过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7亿元(724215142.80元),结果亏损近183万元(不含待业期间交易和所得金额),最终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 赵唯佳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