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比2021年增长3.95%;同时,2022年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人均增加4%。所以江苏省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将随之上调,但具体到每个人,上涨比例和额度是有所不同的。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政策,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全省统一政策,标准各人有所不同。
其中:
丧葬费维持以前标准不变,即全省统一为6000元。
一次性抚恤金则是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涨而上调的,但具体到机关与事业单位是不同的,每个人也可能不同的。
①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40个月基本养老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2023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9283*2+3000*40=228566元,比去年增加4%以上。
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20个月基本养老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2023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3000*20=60000元,同样增加4%以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计发抚恤金待遇依据的基本养老金不是个人每月领取的全部退休金,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且以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标准加上历年的养老金调整增加的标准为依据,所以这里所说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其实是不高的(了解详情请点击蓝色标题进入:【计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基本养老金是什么?】)。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为每人每月1050元,孤寡一人另增加100元。
综上,2023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到6000元丧葬补助费和不等的一次性抚恤金。如果遗属符合供养条件,每月还可以享受到1050元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如果按照基本养老金3000元来计算,2023年江苏省机关退休人员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到23.46万元的丧葬抚恤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到6.6万元的丧葬抚恤金。
最后提醒一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是在退休前原单位申领的,遗属需提交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等。同时,如果去世退休人员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医保卡、一次性退休补贴等仍然有余额的,可以到社保机构和医保部门申请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