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交通、地理、环境等多项天然优势于一身的厦门思明区南湖明珠小区,惨遭12次流拍,才得以最终成交。南湖明珠由厦门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提到厦门万森房地产,不得不提及“叱诧”厦门的“林千万”——原名林万平,原国有企业厦门市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厦门港厦艺苑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也是厦门万森房地产主要股东。
2002年,经单位职工多次联名向纪委举报,甚至无奈至以集体静坐的方式集体请愿,厦门市检察院对林万平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进行其依法审查,此事同时引起当时厦门电视台及各界媒体持续跟踪关注报道,原以为这场审判很快将会得到裁决,但令人猝不及防的意外发生了,原有证人像是约定好的一样,在庭审中突然推翻了原有证词,致使案件审判进展受阻。同年11月,该案件从法院撤回起诉,并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
一场浩浩荡荡的请愿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结束了,没有缘由。
当该案件按程序提交到人民监督员审查监督时,事情有了转折.......
在详细了解该案的诉讼过程、起诉指控的事实,列举每一笔与贪污受贿事实相关的证据及庭审证据变化和补充证据的情况后,5名人民监督员就林万平的受贿主体、工作职责、证人身份、证据变化内容等问题向承办人进行提问和讨论。最后,人民监督员认为拟作不起诉的意见不当,建议检察机关在补充证据后提起公诉,最终经研究决定从市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办案组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
随着专案组对林万平案侦查的深入,人民监督员质疑的问题一一得到求证,检察人员收集到林万平挪用公款和收受贿款的犯罪新证据,引起林万平案一波三折的真相也由此浮出水面。
案件庭审前,检察人员查实林万平其配偶江秀平(原厦门大学教授),多方“活动”教唆证人出庭作证时翻证,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混淆案件视听,干扰司法公正,甚至贿赂有关检察干警把案情透露给林万平的辩护律师,进一步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这种唯利是图,只顾自我利益不顾自身名誉,不顾他人、不顾国家利益,以身试法之辈,最后只会自食其果,等待着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2005年6月,法院重新受理并开庭审理林万平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判处林万平有期徒刑十七年。而收受贿赂的检察干警也受到相应的处罚,有关涉案人员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林万平的妻子江秀平也被原单位纪委(厦门大学)严重警告并受到相关处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这场盛大的正义与罪恶的大战落下帷幕,可一切随着林万平的判决落下真的结束了吗?曾经为正义发声,生活从此天翻地覆的那群人生活回归平静了吗?林万平又是否会就此收手呢?一切都值得我们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