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今天(21日)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根据公告,从2023年起,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提早兑现政策红利,拥有更充足的现金流,缓解资金压力,这也是税务部门办实事解民忧促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所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基式优惠方式的一种。通俗来讲,企业研发投入越多,所减免的税款也就越多。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完善这一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扣除比例持续提升,受益主体范围明显扩大,经营主体享受政策的时间也在不断提前。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允许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广泛收集纳税人诉求,又在此前基础上新增每年7月预缴申报。这意味着,企业在政策享受时间的选择上更加自由,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当年7月、10月预缴申报,或者在次年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