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白云区石井街发布出租屋准入“十条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屋管理,消除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近日,白云区石井街再次重申出租屋准入“十条标准”,涉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出租屋区域,涵盖电动车充电,消防设备的布局以及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正确使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出租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出租的房屋必须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依法缴纳个人出租屋综合税。
二、出租屋技防必须符合区统一要求,主要通道和出入口要安装视频监控,大门安装全区集中管理的电子门禁,内带机械扭手,能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开门,严禁双面刷卡门禁。
三、居住房间和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区域不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四、疏散通道、逃生口等安全出口通畅,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完好有效,不得堆放杂物,且能直通屋顶天台。设有防盗网的房屋(二层及以上)及公共区域外窗设置紧急逃生窗口(规格不小于0.8米×1米)且未上锁。
五、出租屋内落实“6个必须”:即每套出租屋必须安装1个联网式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配备1个灭火器、1个防烟面具、1个强光手电、1个口哨、1把消防腰斧;每层楼道要配备至少2个灭火器,放置在便于应急取用的位置,高度超过21米的出租屋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装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六、出租屋内无安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单间不得明火煮食,无违规拉接电线和超荷用电,电线敷设有套管保护。
七、出租屋内无违规生产经营、无“二合一”“三合一”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情况。
八、无涉新增违法建筑、涉制假售假、涉“黑诊所”、涉黄赌毒、涉恐、涉邪教、涉非法代孕等涉嫌违法犯罪情况。
九、所有租住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无居住重点人员,无居住“三非”外国人,无违规群租,无违规时租日租。
十、出租屋主(代理人)纳入“栋长制”管理,加入“栋长 (出租屋主)”微信群,签订《出租屋安全承诺书》和《房屋出租反恐责任义务告知书》。
南方+记者 谭超
来源:石井街综合服务中心
【作者】 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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