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小区的公房,别人租金怎么一年比我便宜好几千?”不久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信访举报,反映该区某街道房管所在公房出租上存在违规问题。因该信访反映问题指向明确,具有可查性,惠山区纪委监委决定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
“这两套公房租金是多少?”根据线索反映情况,调查人员找来该房管所负责收取租金的房管员顾某进行谈话。
“租金每月420元,两套就是840元。”
“平时租户是怎么缴纳房租的?”
“一般都到房管所交给会计入账,有时我上门催缴租金,租户也会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我,让我代交。”
“是不是有少收租户租金的情况?”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有少收的情况,但我不是故意的。”顾某解释道,“租户是去年6月份租的房,因为当时他要装修,所以没马上签租房合同,后来时间一长,我也忘了去催,有5000多元租金没及时收上来。”
合同长期未签,租金长期不收,收租方式也很不规范……经过讨论,调查组认为公房出租环节漏洞较多,问题可能尚未见底,决定继续深入核查。
随后,调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前往房管所上级部门调取公房出租登记信息和租金缴纳凭证,一路前往供电所调取相关公房的用电明细。经比对发现,公房出租信息表上注明“空关”的公房竟然有好几间存在用电现象。
“看来真的有‘猫腻’!”掌握证据以后,调查人员再次找来顾某谈话。
“收的房租是不是都上交给所里了?”
“那……那当然,房子租出去我们都要登记的。”顾某说。
“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这几间‘空置’的公房会有长期的用电记录。”调查人员随即向他出示公房租金收入底册和公房用电明细表。
看着眼前一摞材料,顾某自知无法继续隐瞒,只好坦白了事实真相。原来,房管所直管公房的签合同、收租、巡查、维修等工作长期都由顾某一人负责。见公房出租情况几乎没有人来检查,他觉得有空子可钻,便私下侵吞其中3名租户29220元租金,并在租金收入底册上填写“空关”以掩盖其隐匿行为。
最终,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顾某受到严肃处理,相关款项被追回。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惠山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指出公房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监管等方面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全区开展同类问题大排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讯员 孙建昌 席方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