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曝光台|一五金制品公司直排生产废气被查处
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镇生态环境部门结合随机抽查、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不断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6月中旬,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五科联合黄江生态环境分局对黄江镇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无证排污、规避监管”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充分发挥违法案件查办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指导排污许可领域执法实践,推动形成企业持证排污、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该五金制品公司主要从事家具和灯饰的铝合金件、锌合金件生产,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自主验收手续、固体废物和噪声验收,但未领取排污许可证。其车间压铸机配套熔炉,熔炉配套的废气收集罩未对准熔炉生产工位,废气收集管道破损,部分废气无组织向外排放。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双笔录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排污许可制度要求,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仅是“排污资格证”,而且还是排污行为的法律性要求和规范性要求载体,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承担污染排放控制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定性、强制性。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导致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将面临重罚。
黄江生态环境分局提醒广大企业,要增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相关人员岗位责任,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从根本上消除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接下来,黄江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监管联动执法合力,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及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兼顾企业行业的特殊性,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形成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曝光,倒逼企业认识问题严重性,积极配合整改。
【撰文】蔡子航 韦基礼
【作者】 蔡子航;韦基礼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