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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介:1987年5月8日,湖北省武汉长江轮船公司“长江22033”号拖轮顶推的船队与江苏省南通市轮船公司“江苏0130”号客轮在长江南通港24浮标至25浮标之间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江苏0130”号客轮当场翻沉,客轮上的乘客和船员121人全部落水,最终仅7人获救,死亡乘客102人、船员3人,失踪乘客8人、船员1人。
1987年5月8日11时05分,一艘配属于江苏省南通市轮船公司的小型渡轮“江苏0130”号在一声汽笛的鸣响中解缆启航,离开南通港的渡轮码头,驶往张家港的十一圩码头。这艘渡轮属于五类小型客船(排水量50吨以下——45吨),木质船体,封闭式客舱,双层甲板(上甲板装载行李和货物,下甲板就是客舱,驾驶室在上甲板上),核载人数为50人(其中船员4人,乘客46人)。不过,当时上船的人却有117名乘客,外加4名船员使得总人数达到121人,再加上乘客携带的大包小包甚至是自行车和机动车(有说是四轮小汽车,有说是“三蹦子”),船上被挤了个满满当当,为了防止人员到上甲板去影响船只的航行重心,在上客完毕后客舱出入口就用铁链拦死。不过,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船少人多呢?
老照片,南通港客运码头
一艘50吨级的渡轮,事故渡轮形制和其差不多,只不过图中的渡轮是钢制船体
一艘仍在使用的和“江苏0130”同型的50吨小客轮
渡船启航后以10节(最大航速)的航速向长江对岸的十八圩行驶,乘客们挤在狭窄低矮的封闭式船舱内,隔着玻璃窗望着外面的江面风景,只有靠近船尾的客舱处因为有茶水间,那里的玻璃窗是打开的,因此容易晕船的乘客就被集中在了此处。
然而,当“江苏0130”客轮行驶至长江南通港24浮标至25浮标之间的水域时,由湖北省武汉长江轮船公司“长江22033”号拖轮顶推的船队(船队总载重2000吨)也正好航行至此处,由于船队行驶的航线和“江苏0130”客轮行驶的航线正好交叉。船队由于船多笨拙,不便机动,所以在遇到小客轮的时候默认客轮应该减速或者转舵避让。因此“长江22033”号拖轮的船员并未采取任何避免碰撞的应急措施。
80年代的长江大马力拖轮
而“江苏0130”客轮觉得“长江22033”号拖轮的船队太长,如果停船或者转向将要绕很长的一段路,船长计算着以当时的航速足够在船队驶来之前从船队跟前穿过去,因此也没有采取减速或者规避措施。
11时15分,“江苏0130”客轮堪堪从“长江22033”号船队头船的船头驶过,就被头船的船头狠狠撞到了船尾,不到50吨的机动小木船面对总载2000吨的船队,就形同一辆三蹦子遇到一辆集装箱卡车一般,巨大的冲撞导致小小的“江苏0130”客轮的整个船体直接被撞得偏转90°,迅速失去平衡而翻沉在长江中,只留下船底还在水面上时隐时现。由于翻扣的速度极快,加上客舱的出口用铁链给拦住,船上的人员根本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全部随着小木船沉入水中。
只有7个人在第一时间从翻沉的小客船里逃生出来(其中6人位于船尾客舱,1人位于客舱前部,全部被送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其余的114人全部失踪。事后有102名乘客和3名船员的遗体被打捞出水,8名乘客和1名船员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事发后赶到现场救援的船只
乘客陈南极当天和邻居一起推着一辆自行车搭乘“江苏0130”客轮,准备前往对岸十八圩的砖瓦厂打工。出发后不久,他就有了严重的晕船反应。一名船员告诉他,可以到茶水间喝点热茶。于是就在他来到茶水间接过茶杯正要喝时,船员大声惊叫了起来。随后船就受到了猛烈撞击,他整个人就从打开的窗户被甩到了冰冷的江水中。
救援现场画面
由于陈南极会一点游泳基本功,所以也没有沉下去,更加幸运的是,当他浮出水面时,一块木板正好漂到了他的面前,他便紧紧将其抓住不放。在江面漂浮了一会儿后,一艘白色的救援船开了过来,陈南极连忙向来船挥手示意,救援人员发现他后就向他抛来了一根缆绳,陈南极成功获救(他的自行车以及行李在几天后从江里头被捞起来归还给了他,属于他的财产全数完璧归赵,属于“吉星高照”)。而和他一起上船的邻居则连尸体都没有找到,属于失踪的8名乘客之一。
事故现场影像
被打捞出水的“江苏0130”号客轮船号
乘客王信菊和小姐妹李飞飞当天搭乘“江苏0130”客轮,此行是为了送王信菊的堂妹回常熟的婆家,她们上船的时候船已经客满,由于怕堂妹刚满月的孩子晕船,她们被船员特意照顾安排到了船尾茶水间附近。开船后,她们透过船尾的窗户看风景,感觉没走多久,船就遭到两次撞击,第一次较轻,第二次撞击船就失去了平衡,船舱里的所有人都跌倒在甲板上,王信菊和李飞飞因为距离窗户较近,手拉着手被甩出船舱,甩进了江水中。两人在水中本能地踩水划水,坚持到被救上救援船。王信菊由于呛水过多导致肺水肿,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代价是她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她的堂妹和堂妹刚满月的孩子则不幸遇难。
王信菊和李飞飞在幸存得救并康复后的合影
另据一些亲历的救援人员回忆:“江苏0130”客轮的船长在客船翻沉的时候其实已经及时从驾驶室逃了出来,被救援人员拉上救援船,但乘人不备又跳进了江水中,此后就再也没人看到他活着回来。可能是想去救人,也可能是觉得自己责任重大,想一死了之。
被打捞上来的遇难人员遗体
该事故构成一起内河船只碰撞沉船特别重大事故。
经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长江22033”号拖轮在南通港港区航行时没有配备瞭望人员,也没有按规定换班、交接班,导致驾驶室工作秩序混乱。在出事之前,“长江22033”号拖轮船长田守广正在和代理水手长王建国讨论和航行无关的问题,注意力不集中,以至于拖船带着船队偏离了原有的航道,与原本不会有交集的“江苏0130”号客轮的航道出现交叉,在遇到“江苏0130”号客轮后又不减速不避让,导致撞船事故的发生。
经调查,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系“江苏0130”号客轮在遇到“长江22033”号拖轮顶推船队时没有及时减速和转向避让,而是继续行驶,希望在“长江22033”号拖轮船队到达前横穿其头船船首,导致在穿过时船尾被撞。
经调查,“江苏0130”号客轮核载50人,实载117人并载有包括机动车在内的大量货物行李,严重超员超载;为不让客舱内的乘客上甲板造成重心变化,在开航时用铁链将客舱出入口拦死,是导致“江苏0130”号客轮人员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客观原因。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长江22033”号拖轮船长田守广和代理水手长王建国被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田守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江苏0130”号客轮相关船员因在事故中遇难,故不再追究责任。
对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江苏省南通市轮船公司和湖北省武汉长江轮船公司的干部一共13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南通市的渡轮单位从这件事后将每年的5月8日定为安全警示日。
谨以此文纪念在这次事故中遇难和失踪的1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