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环评建设配套设备,陕西畅想制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8.5万元
近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对陕西畅想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陕E环罚﹝2023﹞50号,因该单位未按环评建设配套设备,被罚8.5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E环罚﹝2023﹞50号显示,该公司年产630万支化妆品项目未安装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冷冻水冷凝收集设备。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对陕西畅想制药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5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陕西畅想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畅水平,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冯家街西段路北。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