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收入来源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2022年全国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8%,所以,大多数居民的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
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反映一个地区居民提供劳动或者其他服务时,在产生GDP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报酬,如果占比越高,说明在该地区回报越大,而且人均收入分配相对公平均衡、收入差距相对较小。
1、近5年我国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实际增长2.9%。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85698元)比重达到43.0%,其中的人均工资性收入(20590元)占人均GDP比重为24.0%。
从近五年的数据来看,我国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平均为43.6%,其中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平均为24.4%。
很明显,近五年全国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并没有逐年提高,甚至有些许下降。
那么,各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如何呢?
2、各省占比情况—以2021年为例
由于部分省市暂未公布2022年可支配收入之中的四项收入,本文将从各地区已经公布的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工资性收入)来分析。
1)各省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方面,2021年21个省市超过全国平均占比(43.2%),6个省份占比达到50%以上,西部与北方地区的黑龙江(57.0%)、广西(54.4%)、河北(54.2%)、辽宁(53.8%)、甘肃(53.6%)占比位居全国前五名。
浙江排名第六位,其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为51.2%,是前10名之中唯一一个发达省份;占比排在7-10位的是吉林、海南、贵州、江西。
相比之下,北京、天津、重庆三大直辖市,以及湖北、福建、江苏等地区,其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均不及全国平均,甚至垫底。
2)各省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
如果仅从2021年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方面来看,有18个省市达到全国平均占比(24.1%),其中,河北、广东、甘肃位居前三,且占比均达到30%以上。
浙江工资性收入占比为29.2%,排名第四位,这说明浙江不仅人均工资收入位居全国前列(全国第三),而且该地区居民在贡献人均GDP的同时,获得的人均劳动报酬占比也很高,确是名副其实的全国共同富裕示范省。
排名5-10位是辽宁、上海、宁夏、青海、黑龙江、海南。
可以看出,在工资性收入占比前10名之中,经济发达的地区仅有广东、浙江、上海三地。
而湖北、江苏两省的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均低于20%,分别位居倒数第一、第二。
以江苏为例,2021年江苏人均工资性收入是2.67万元(全国第6位),人均GDP已经达到13.68万元(全国第3位),二者之间相差5.12倍,导致占比偏小。换句话说,虽然江苏GDP很高,但是每单位产出的GDP值与之对应带来的工资收入不尽匹配。
可以看出,GDP越高,并不代表工资收入占GDP比重越高。不言而喻,若可以进一步提高江苏人均工资收入,那么占比将会随之提高。
3、提升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分析可知,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工资性收入)占GDP比重越高,并不意味着该地区居民收入在全国最高,也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情况,还要考虑其他如失业率、通货膨胀、税收政策、福利制度等因素,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但是,确实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的收入分配和产出收入比情况。
因此,政府应优化税收和社会福利政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以此刺激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实现收入与GDP互为补充、互相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