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发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该区多家便利店。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宝宝鲜菜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宝宝鲜菜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12日的1批次姜,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宝宝鲜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姜共购进5公斤,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宝宝鲜菜店在购进该批次姜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5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宝宝鲜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宝宝鲜菜店不予行政处罚,但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二、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的1批次韭菜,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10公斤,货值7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三、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的1批次韭菜,经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21公斤,货值117.6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于2022年12月28日向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23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四、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壹加壹副食店销售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壹加壹副食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的1批次菠菜,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壹加壹副食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菠菜共购进30公斤,货值4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壹加壹副食店在购进该批次菠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于2022年12月22日向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2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壹加壹副食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壹加壹副食店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五、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明军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猕猴桃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明军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的1批次猕猴桃,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明军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猕猴桃共购进30公斤,货值22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明军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在购进该批次猕猴桃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5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明军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明军荣河壹加壹生鲜便利店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六、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的1批次韭菜,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5公斤,货值3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七、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猕猴桃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的1批次猕猴桃,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猕猴桃共购进13.7公斤,货值150.7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在购进该批次猕猴桃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于2022年12月27日向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鑫玖联生鲜便利店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更有保障的供货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八、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豇豆,经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268公斤,货值2090.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在购进该批次豇豆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于2022年12月28日向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山西陆壹拾壹商贸有限公司运城红旗西街分公司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九、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销售的1批次姜,经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姜共购进10公斤,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在购进该批次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中城建民青菜摊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十、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范勇鲜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范勇鲜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经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范勇鲜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15公斤,货值9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范勇鲜菜店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责令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于2022年12月14日向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范勇鲜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范勇鲜菜店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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