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豪越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豪越家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54C7BK8B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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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3〕12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销售“木制件用料、加工要求”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QB/T 1952.1-2012的软体家具(沙发),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1500);二、罚款叁仟元(¥3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25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