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7月1日)起
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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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苏州首部科技创新领域综合性地方法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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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围绕科技创新的目标原则、两大阶段、三类主体和四种支撑,构建了“1+2+3+4”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苏州公积金灵活就业试点2.0版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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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7月1日起正式实施。外地自由职业者可以在苏州缴纳住房公积金,参与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开户缴存补贴”与“年度缴存补贴”。
7月起苏州公交将推出6项惠民举措
7月起,苏州公交将“上新”6项惠民举措,包括20条线路推行“响应式公交停靠站点”,推出红色党建定制公交半价特惠活动,向市民派发私家车免费洗车券等。
吴中区大力支持总部企业发展
《苏州市吴中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7月8日起实施,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将获得落户补助、办公用房补助、综合贡献奖励、土地供给等支持。
张家港市国省道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
7月1日起,张家港市国省道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江苏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上新”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还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公众举报奖励制度及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等。
提供七项保障!江苏完善特困人员救助制度
江苏省《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7月1日起施行。意见要求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服务等七项保障或服务。在医疗方面,明确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月1日起,江苏省分时电价调整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7月1日起,江苏省将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
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江苏再发力!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7月1日起施行。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力争科技类贷款余额在“十三五”基础上实现翻一番。
全国
对国家机关实施网络攻击等明确为间谍行为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7月1日起施行,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明确为间谍行为。
健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
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健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对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等实行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
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将全面实施
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电子后视镜来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标准《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中,最大的亮点是电子后视镜可能取代传统后视镜,将广泛应用于汽车市场。
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有了“强制性国标”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此外,《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也将于7月1日起施行,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机械安全及结构、电气安全、发热与热失控等作出规定。
新型进网许可标志正式启用
根据工信部《关于启用和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通告》,7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产企业可申请使用新标志,也可继续申领、使用原标志。
多种精神类药品将加强监管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将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
限制“霸王条款”!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新规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有新规
资料图: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7月1日起施行,新增了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拆除等处罚种类。
涉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两项规定7月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分别制定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加强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7月1日起施行。专门规定对中药研制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了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综合引力播、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交汇点、江苏新闻、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央视新闻客户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