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源永晟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3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密市监处罚〔2023〕2639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金源永晟商贸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228MA01R3KC9C |
工商注册号 | 110228028710233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波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16)第六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12月从一商店(查无下落)处以205元/条的价格购进玉溪(硬)6条、以205元/条的价格购进玉溪(软)2条、以390元/条的价格购进中华(硬)4条、以160元/条的价格购进中南海(特高)3条、以120元/条的价格购进中南海(5mg)3条、以145元/条的价格购进中南海(蓝色风尚)3条、以80元/条的价格购进红塔山(硬经典)1条、以130元/条的价格购进红塔山(细支传奇)2条、以145元/条的价格购进黄金叶(爱尚)2条、以230元/条的价格购进芙蓉王(硬细支)1条、以230元/条的价格购进玉溪(细支初心)1条、以180元/条的价格购进黄山(红方印细支)1条、以125元/条的价格购进长白山(777)1条、以280元/条的价格购进利群(西子阳光)1条后,于2023年5月在其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截至2023年5月11日北京市密云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烟草制品未售出,违法经营额6150元,无违法所得。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3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9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19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