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6月13日公布的“浦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58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浦江县屏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1月期间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虞宅乡高坑行政村先锋自然村进村口河边将原有的树林和沙滩进行了土地平整,用于建设17K露营公园,林地用途已发生改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该公司被处以责令于2023年07月12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2.9214万元。
企查查网站显示,浦江县屏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陈丹,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浦江县虞宅乡深渡村17号(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包含:旅游业务、休闲观光活动、露营地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