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定了,2023年度社保基数下限今日公布。全文如下:
关于暂时使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和确保完成2023年度
工资收入申报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保险中心:
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顺利办理,经研究,决定在
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时使用
测算数。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
596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测算数17895元,个人月缴费
基数下限测算数3579元。
请各地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险种相关经办人员加班加
点,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全省开展2023缴费年
度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3)11
号)要求,确保在2023年7月6日前完成2023年度缴费基
数的核定及启用,制定2023年7月征缴计戈完成过月,自7月7日8时开始受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度参保基数下限为3409,今年上涨170。涨幅约5%,超过GDP及养老金涨幅。
按职工参保36.25%比例计算,保费上涨61.62元(不考虑医保减免)达到1296元。以灵活就业参保计算养老保险保费上涨34元,达到715.8元。灵活就业医保也将上涨。
另外目前这个参保基数仍是测算数,并不是最终基数,可能还会有变。
那么此次参保基数调整会对企业及参保人员构成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