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李女士反映称,其在华润置地笋岗中心认购了一套公寓,前期在楼盘销售人员的指引下选择了20年的按揭贷款,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而后其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20年贷款,而其与开发商申请退还定金也遭拒。
对此,奥一新闻记者联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华润方面表示已经积极和该名消费者沟通退款事项,目前款项已经全数退回。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方面表示,由于售楼人员对贷款条例方面存在不清楚导向,在计划书中填写信息存在失误。
市民诉售楼人员未清晰告知贷款年限
华润置地笋岗中心公寓位于罗湖区梅园路与宝安北路交会处附近。据市民李女士介绍,其于今年4月份认购了该楼盘C座1单元某公寓,并现场支付了10万元定金。
其提供的相关线上认购书显示,李女士认购的公寓套内面积为27.41平方米,总价为188万余元。此外,认购书显示,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10万元。
李女士表示,由于自己第一次接触房产买卖,其对于相关利率计算及按揭贷款等并没有经验,在楼盘销售人员的引导下,其选择了贷款20年的方式办理按揭,“当时手头的钱不够,想着贷20年月供压力也小一些。”
而后李女士表示,在支付完定金后,其到楼盘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但被告知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寓贷款年限,并没有20年贷款,故无法为其办理贷款。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商业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贷款年限大多在10年左右。
李女士认为,售楼人员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最重要的贷款信息,涉嫌故意欺骗导致其支付了相关定金。其提供的相关置业书显示,在李女士选择的某户型公寓上,分别写着10年月供的金额以及20年月供的金额,“楼盘销售在现场帮忙算总价是多少,首付给多少,还有就是贷款10年和20年的月供分别是多少。”
李女士表示,售楼人员在没有告知具体情况下,便在购置计划书中提到贷款20年,有故意引导的倾向。
在获悉此事后,李女士表示,自己曾向楼盘开发商华润置地申请退还定金但遭到对方拒绝,“说是交了定金不能退,但我贷款下不来房子也买不了。”
华润置地:已退还相关费用
针对上述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华润置地方面表示,此前已积极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协调,并且已经将相关费用悉数退还给了消费者。
而后,奥一新闻记者致电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由于李女士所购买的住宅为公寓住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寓方面的贷款最多十年,而非二十年,告知客户为应尽责任。其表示,由于售楼人员对贷款条例方面存在不清楚导向,在计划书中填写信息存在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