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债务重组相关决议案获股东特别大会投票通过
6月30日晚间,融创中国(01918.HK)公布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第1项至第3项普通决议案均获得超过50%的赞成票数,因此该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根据公告显示,第1项议案获99.43%投票赞成,议案内容为:批准可转换债券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授权任何董事就使其生效作出一切事宜,并授予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置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及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
第2项议案获93.64%投票赞成,内容为:批准控股股东债券发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授权任何董事就使其生效作出一切事宜,并授予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置控股股东转换股份。
第3项议案获99.84%投票赞成,内容为:批准公司的法定股本通过新增50亿股股份由10亿港元增加至15亿港元,并授权任何董事或公司秘书就使其生效作出一切事宜。
此前融创中国调整了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中的部分条款。
在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中将强制可转换债券头部转股价由每股10港元降低至6港元,强制可转换债券最低转股价由每股4.58港元降低至每股4港元,融创服务最低换股价由每股17港元降低至13.5港元。
此外,融创中国可全权决定调增头部转换、周年转换及触发转换中转换的强制可转换债券金额百分比。融创中国称,倘若公司选择提升该百分比,公司须在相关转换期限的第5个交易日之前根据强制可转换债券条款及条件通知强制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为避免疑问,公司不得调低任何该等转换上限;关于强制可转换债券的17.5亿美元限额,在承诺函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将该限额调增至不超过22亿美元,及在其他情况下可全权决定在计划债权人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总金额超过该限额的情况下调增相关限额。
融创中国此前曾表示,考虑到自公司与债权人小组订立重组支持协议以来的市场情况,经公司与债权人小组协商一致后对重组支持协议进行了修订。公司认为修订条款将有助于激励计划债权人更高比例地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和融创服务股份,以更好地支持公司降低债务承担、实现可持续的资本结构的目的。
截至6月30日收盘,融创中国报1.38元/股,涨幅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