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9期),内容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二十一类食品共21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8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18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1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速冻面米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蜂产品3批次、糕点11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20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巴月天火锅餐饮店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冯永红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潇湘晨报综合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