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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7月5日电 近日,随着“同安小吃”两件图形集体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厦门市同安区集体商标增至7件,成为该市拥有集体商标最多的行政区。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工作人员介绍,注册集体商标有众多好处,一是有助于将分散经营的成员联合起来,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抵御大市场风险;二是有利于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三是有利于促进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等。
同安区此次新增的两件图形集体商标为卡通熊,是2021年通过征集获得的“同安小吃”形象IP,名为“同同”(公熊)、“安安”(母熊),商标注册证号分别为67664986、67671139,类别为第30类。
同时,两件图形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未指定颜色,可套用任何颜色使用,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范围更为宽泛。“今后,两件商标将与注册的‘爱熊来’文字商标搭配使用。”工作人员说,闽南语中,“熊”是“常”的谐音,“爱熊来”即“爱常来”,体现了同安人广交天下友的热情,也展现出“同安小吃”笑迎四方客的胸怀,“拟人化的商标形象能传递更多元丰富的品牌内涵,是对同安小吃品牌保护的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有利于进一步推广同安小吃,增强同安小吃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对同安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壮大自主品牌,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实,积极注册集体商标,是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力度推广同安小吃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同安历史悠久,小吃种类繁多、久负盛名,“碗仔粿、大肠血、薄饼、沙茶面等在地美食深受消费者喜爱”。为进一步推广同安小吃,早在2015年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即指导同安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注册3件“同安小吃”图形集体商标,其商标图形似闽南古厝,以“同”字及闽南建筑为设计元素加以变形,类别为第29类、第30类和第43类;集体商标获准注册后,该区通过“协会+经营者”的模式进行统一商标管理、统一授权使用、统一规范经营,培育出一批同安小吃授权店、形象店,促使传统小吃焕发出全新活力。
截至目前,“同安小吃”另有6件图形集体商标已进入初审公告程序,如三个月公告期内无人异议,也有望获核准注册。届时,“同安小吃”将获得更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将获得更高的市场价值和更广的发展空间。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同安小吃”图形集体商标成功注册后,符合条件的商家均可向同安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申请商标授权使用。同时,成功注册集体商标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将商标培育发展成品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才是最终目的,也是最大的挑战、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这需要商标持有人、商标使用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长期共同努力。(余乃鎏 陈重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