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5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2年童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临沂市兰山区锦帅童车中心、济南槐荫旭旭童车经营部、济南启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营邦尼维商贸有限公司、临沂金富贵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乐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光彩乐开心童车商行、济南市天桥区中恒乐航儿童用品商行和菏泽市牡丹区仕硕母婴用品有限公司9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不合格。
2022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童车产品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3批次,流通领域34批次,电商领域13批次。依据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儿童自行车产品的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突出物禁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儿童三轮车产品的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儿童推车产品的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对婴儿学步车产品的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临沂市兰山区锦帅童车中心、济南槐荫旭旭童车经营部、济南启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营邦尼维商贸有限公司、临沂金富贵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乐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光彩乐开心童车商行、济南市天桥区中恒乐航儿童用品商行和菏泽市牡丹区仕硕母婴用品有限公司9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儿童推车不合格项目为折叠锁定装置、小零件、危险夹缝和束缚系统的强度,儿童自行车不合格项目为把横管、把立管、突出物禁区、保护装置和螺钉、外露突出物,儿童三轮车不合格项目为外露突出物、小零件,婴儿学步车不合格项目为学步车脚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儿童自行车是指鞍座高度大于435mm小于635mm、主要以脚蹬驱动后轮、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儿童三轮车是指一种轮式车辆,各车轮与地面的接触点应能形成三角形或梯形,并仅借人力靠脚蹬驱动前轮而行驶的车辆。儿童推车是指设计用于运载一名或多名儿童,由人工推行的车辆。婴儿学步车是婴儿进行学习走路的工具。
选购时建议:
1.仔细检查产品标识。注意产品是否具有详细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执行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等信息。
2.安装车辆时应仔细阅读产品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
3.针对不合格项目,消费者在选购时注意儿童可触及区域内的活动部件是否有危险夹缝和小零件,同时注意安全带必须齐全。自行车需要重点关注外露突出物不能过长,并且突出物应具有保护装置。三轮车把横管附近的外露突出物不能过长或者要有保护作用的倒圆,同时注意安全带不能出现可拆卸的小零件。婴儿学步车重点检查脚轮,不能设置刹车装置。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