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七批)的通知》,福州市鼓楼区老旧小区改造的2项政策机制成功入选。
鼓楼区引进社会资本,区属国企与福州工业园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灵活运用金融工具,争取国开行福建分行项目贷款5亿元。同时,通过“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作为前期投融资来源,并将运营管理期延长至25年,通过物流快递设施、停车场、道闸广告栏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运营收益收回投资成本。
引导居民出资方面,鼓楼区在全省率先探索设立老旧小区共建基金,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最低5元的标准一次性缴存作为改造工程质保到期后维护费用,资金使用、收益管理公开透明、接受小区业主监督。截至目前,鼓楼区2022年改造的230个小区100%完成收缴,收缴共建基金超1000万元,缴费率达100%。(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彭辉)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