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日报
7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全区多地出台住宿限价、对哄抬物价行为处罚等措施,规范住宿市场价格。
7月4日至8月31日,特克斯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宾馆酒店客房普通单间、标间价格实行价格监测。“全县62家酒店分为5档,价格从268元至968元不等。” 该县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柯介绍,这次限价是在前期下达《关于特克斯县宾馆酒店客房价格执行监测及涨价幅度控制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住宿市场价格,保障游客权益。
7月5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阿克陶县公布了阿克陶县宾馆、阿克陶际洲酒店、新疆爱帕酒店等酒店的房间数及价格。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餐饮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要求餐饮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喀什市发布《宾馆酒店住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不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可处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自治区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何燕介绍,各地将按照 “同心护旅”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经营整治,治理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破坏旅游市场的典型案件,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逐步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的目标,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