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不断完善常态化互联网平台经济治理制度规则以及强化特殊时期、典型市场价格监测和秩序维护为重点,以加快健全新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等制度性基础设施以及打造市场秩序综合监督体系为保障,系统应对市场秩序出现的新情况,为数字经济、新型产品或服务市场等新领域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许英杰 项安波 单衍菲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立和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了各类经营主体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去年以来,我国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疫情、乌克兰危机、全球通货膨胀和经济放缓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面临一些新挑战,需要及时加以应对。
当前市场秩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对去年以来企业反映的市场秩序相关信息进行梳理,发现我国在市场竞争、价格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
第一,数字经济新型业务模式存在不正当竞争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全国共审结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9万件。其中一些案件涉及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典型表现:一是借助生态优势诱导用户使用自有产品。二是一些业务模式创新涉嫌破坏平台竞争秩序。三是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海量非公开数据。四是个别专业平台滥用市场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部分产品或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维护面临挑战。
在国内外多重非预期因素冲击的背景下,我国部分领域市场价格异常变化,市场价格秩序面临挑战。一是部分关键原材料价格大起大落。二是数字藏品市场出现价格乱象。三是个别商家哄抬物价。四是强制“打赏”变相涨价。
第三,有些新消费领域、新渠道消费的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智能产品、特殊市场、新消费渠道等新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一是部分智能产品质量安全亟待保障。中国消费者协会报告(2023)显示,智能家电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智能家电产品缺乏标准。二是很多智能产品信息安全隐患大。中国信通院报告(2022)显示,多款互联网电视产品的安全评测不仅存在已知安全漏洞(75%)、调试接口防护问题(80%),而且还普遍存在应用安装、语音控制模块安全隐患;非法采集用户信息的互联网电视系统占八成,很多未经用户同意即向第三方共享敏感数据。三是儿童厨具质量问题较多、安全隐患大。2022年5月,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生自9月起学习做饭等劳动技能,此后市场涌现大量儿童厨具。这些产品良莠不齐、安全隐患多,有的材质低劣甚至有重金属超标情况,危害儿童身体健康风险较高。四是部分国际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传导至国内。
市场秩序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当前市场秩序新问题的产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受趋势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也受制度性、结构性因素的干扰。
第一,互联网平台经济公平竞争法律制度相对不完善,难以有效适应新市场竞争要求。
数字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大多同互联网平台相关。当前,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逐渐进入平稳发展阶段,规模大、增量型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更加困难,这些趋势性因素对数字经济领域竞争格局造成重要影响,凸显相关公平竞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一是互联网平台经济反不正当竞争规则有待进一步明确,需更加有效规范治理数字经济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中存在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行为,包括数据获取和使用过程涉及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利用算法实施的不公平竞争现象等。二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责任需进一步清晰,主动担当做好平台生态公平竞争治理的意识需持续增长,反不正当竞争的社会共治机制需进一步形成。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尚存薄弱环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全面明确互联网平台经济存在的一些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包括“二选一”“强制搭售”“恶意交易”等,不利于高效维护互联网平台经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四是互联网平台经济行业集中度高,一些专业平台行业规范不健全,在消费者或用户缺乏可替代选择的情况下,难以与平台对等谈判、博弈,相关平台企业滥用垄断地位缺乏必要制约。
第二,全球通胀等因素冲击供需关系,影响部分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
2022年世界平均消费物价指数增长8.8%,是21世纪以来最高全球通胀水平,除中国外的世界主要经济体通胀率均明显提升。加上其他临时性超预期因素影响市场供需,导致部分产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遭受干扰。一是在动力电池相关材料市场价格方面,从供给侧看,矿山资源因过去停产、破产等情况,产能有所收缩。从需求侧看,动力电池相关材料是全球性重要贸易商品,受全球通胀影响,包括动力电池相关材料在内的各类商品涨价明显,导致我国动力电池材料等各类原材料价格也大幅上涨。二是在有的商品市场价格方面,从供给侧看,疫情等特殊时期使得物流受阻,相关物品或服务区域市场供给减少,形成价格上涨压力。消费市场也暂时分割,使得部分商家借助于局部市场区位优势,肆意涨价或变相涨价,干扰局部市场价格秩序。从需求侧看,特殊时期消费者可能存在恐慌性情绪,很多消费者非理性囤购涉疫物品,导致相关产品需求非理性增加,形成价格上涨压力。
第三,一些新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缺乏、制度机制不足,不利于有效监管市场秩序。
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制度机制供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性基础设施,我国当前一些新的消费领域和商业领域制度性基础设施不健全,使得相关领域市场秩序面临挑战。一是智能产品、针对儿童特殊群体产品等新消费产品不断涌现,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建设滞后,一些新消费产品生产过程缺少质量安全标准,容易造成质量安全问题。二是线上消费新领域涉及经营主体多、类型复杂,产品质量监管缺乏规则,存在归责难问题,制约线上消费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三是数字藏品、互联网新媒体广告、智能设备采集用户信息、社区团购等新业务领域运作有待规范,存在法律和监管盲点。四是售后服务体系需持续健全,新消费领域智能客服内容、程序设置难以满足消费者“特异性”需求,缺少甚至没有人工客服,导致维权渠道不顺畅。
第四,一体化市场秩序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对全面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造成一定制约。
一体化市场秩序监督机制是全面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保障。当前,我国市场秩序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的地区分割、内外有别、条块分立等结构性问题。一是监管本地化难以适应在线网络消费的监管对象非本地的新情况。随着在线网络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区域或全国一体化市场秩序监督机制缺失为消费者维权带来的挑战不断增加。二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国内消费者同国外产品联系更为紧密,国内市场秩序监督机制很难有效覆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一旦国外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传导到国内,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也受到挑战。三是当前作为市场秩序重要内容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监督管理条块分割,相关监督机制协调统一有待强化,不利于全面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对策建议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不断完善常态化互联网平台经济治理制度规则以及强化特殊时期、典型市场价格监测和秩序维护为重点,以加快健全新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等制度性基础设施以及打造市场秩序综合监督体系为保障,系统应对市场秩序出现的新情况,为数字经济、新型产品或服务市场等新领域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第一,不断完善常态化互联网平台经济治理制度规则。
以规范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和充分发挥维护平台生态公平竞争秩序为侧重点,持续完善平台经济治理制度规则。一是持续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法律制度,及时规范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二选一”“强制搭售”“恶意交易”等,进一步明确禁止在互联网平台经济数据获取和使用、数据算法开发和应用等新型业务模式发展中不公平竞争的治理规则。二是强化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入驻经营主体的竞争合规管理责任,构建涵盖互联网平台企业、入驻商家、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反不正当竞争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明确治理虚假交易、虚构评价、流量造假、使用禁用词汇、贬低第三方或同类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责任。三是倡导公平竞争、规范经营、创新发展,鼓励各类互联网平台强化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意识。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打造竞争合规文化,完善竞争合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强化典型市场价格监测和秩序维护。
针对典型市场、特殊时期价格秩序因供需关系负面冲击而受到干扰的新情况,要强化价格监测,做好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一是完善市场价格动态监测机制,打造覆盖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各类型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二是常态化开展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做好典型市场、特殊时期价格异常的动态预警,及时把握市场价格动态和走向。开展市场价格舆情监测,及时做好市场价格变动影响分析。三是加大对恶意涨价、哄抬物价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重点行业、特定地区、突出市场、特殊时期的恶意涨价、哄抬物价、投机炒作等行为。对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四是加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宣传,及时通报发布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守法合规意识。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掌握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五是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入驻商家价格行为的监测责任和向政府部门汇报义务,提升政府价格监管部门同互联网平台价格信息共享水平,增强政府部门对互联网平台商家价格行为的监测效能。
第三,加快健全新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等制度性基础设施。
加快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标准等制度性基础设施建设,为规范开展新领域消费、生产和业务活动提供制度遵循。一是建立新消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智能产品、儿童消费产品等新领域的质量安全标准。及时做好新消费产品投放市场管理,配套新消费产品投放市场,同步推出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二是健全数字藏品、新媒体广告、社区团购等新业务领域监管规则和业务模式规范,规范行业资质、交易规则,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明确线上消费方式产品质量监管标准和规则,破解线上消费规则难的问题。三是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持续完善售后服务制度,鼓励生鲜产品交易平台加强溯源信息、专业质检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应链、销售和配送等全流程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第四,打造市场秩序综合监督体系,推进综合协同监督。
对于一体化市场秩序监督机制缺失,难以满足全面系统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需求的情况,建议一是建立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契合的市场秩序综合监督体系,全方位整合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市场秩序监管,协调跨区域、线上线下市场秩序协同监管,统筹国内、国外市场秩序联动监测。二是深入推进市场秩序综合协同监管,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协同开展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执法监督,及时查处重点行业、特定地区、突出市场、特殊时期的价格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创新市场秩序监督手段,推动“云大物智移”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深度融合,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市场秩序监管效能提升。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