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陇科学(002584)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西陇科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
据上述公告显示,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实际控制广州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通过与前述公司虚构乙二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此外,西陇科学还通过协调第三方公司配合,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插入到其他公司的甲醇贸易链条中,后续通过返还贸易利润,协调安排资金到相关客户用于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西陇科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28.4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326.41万元。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广东证监局认为,西陇科学发布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违法行为。故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预罚单”,并结合已认定的违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获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