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通讯员黄小俊)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4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其中,“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改革源自于湖北自贸试验区。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襄阳片区聚焦于化解诉讼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办”机制,对简案积极开展电子送达、庭前会议、争点式庭审、要素式判决和当庭宣判,大幅提高简案审判效率,盘活司法资源,实现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审判效益。
“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改革主要做法如下:
(一)利用电子送达,破解送达难题。传统法律文书送达模式需逐案送达当事人经营场所,耗时耗力、效率低下,且经常发生因当事人经营场所变动无法送达的情况。对此,襄阳片区积极利用电子送达平台提升送达效率,目前已开通邮件、短信、传真、网站等电子送达方式,支持可送达的文书种类包括起诉书副本、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强化庭前会议,实现繁简分流。由案件承办法官或受法官委派的法官助理主持召开知识产权案件庭前会议,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梳理证据,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识别和筛选。对简案积极组织证据交换、商标比对,形成案件审理要素确认表,固定侵权事实,明确案件争议点,在此基础上开展庭前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提升简案处理效率。
(三)简化庭审程序,提升审判效率。通过庭前会议完成案件繁简分流后,对于庭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简案,一方面围绕庭前会议明确的争议焦点直接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另一方面对多件系列案件进行合并庭审,有效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
(四)强化当庭宣判,推广要素式判决。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加强依法裁判,避免久调不决。一方面提升简案当庭宣判效率,另一方面统一判决书制作要素,精简规范文书格式与内容,实现判决书的标准化与流程化,让法院裁判简洁、清晰、准确。做到简案快办快结的同时,集中力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实现“细、准、好”的办案目标。通过快速当庭宣判,提高赔偿额度,对恶意侵权者大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裁判立场,提升侵权成本。
据介绍,自2020年1月启动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办”审判模式以来,襄阳片区已受理2000余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全部案件均实现文书“一键送达”,最大程度节约送达时间;80%以上案件采用“简案快办”审判模式审理,平均审理期限45天,相比法定审理期限缩短75%以上;65%以上案件实现庭前调解撤诉,快速化解社会矛盾;50%以上开庭审理案件实现当庭宣判,有效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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