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万元安全运营奖,为啥不给司机发?”有司机认为不合理,新县交通局给出解释
在今日头条 @头条帮忙 接用户汤先生反馈,他是原农村客运司机,此前信运集团新县分公司瑞通公司3年的安全运营奖482万元未发放给司机,“别地方的司机都领到钱了,想知道我们啥时候能发?”
今日头条用户汤先生是河南新县原农村客运司机,“我们开乡村大巴,就是通乡县的那种客运车,所属企业是信运集团新县分公司瑞通公司,一共有136位司机。每年交通部门会有安全运营奖,2018年至2020年,3年发了482万元,但企业没有给我们司机发。”汤先生说,经过打听了解到,新县周边其他客运企业都将安全运营奖发给了司机,“我们的钱一直没发,找了交通、信访等部门,但都没有解决。这两天还打了12345,也在等进展中。”
7月13日,在汤先生提供的材料中,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一份新县农村客运油补和安全运营服务奖资金发放明细表中,类型包括油补安全运营奖,油补发放对象为司机个人;安全运营奖2018年为79万元、2019年为123万元、2020年为280万元,发放对象均为瑞通公司,盖章为新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今年5月9日,新县交通运输局在关于安全运营服务奖励 ( 安全补贴资金 )有关情况的答复中称,收到各位司机师傅关于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 安全补贴资金)未发放到司机个人的反馈后,经排查核实,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安全补贴资金)未发放至司机个人的情况属实。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办的通知》(豫财建[2018]2号),作为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安全补贴资金)的政策依据文件,该单位对文件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和解读。根据规定,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 (安全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为农村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根据新县行政许可情况,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的农村客运经营者只有经营农村客运的客运企业。因此,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安全补贴资金)应该发放给经营农村客运的客运企业,而非司机个人;客运企业是否将该奖励发放到司机个人、按照何种标准发放,由公司自行统筹决定。近年来,新县交通运输局依据豫财建[2018]2号文件,由企业申请、道服中心和交通运输局审核,将资金发放给有经营资质的企业是符合政策的,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各位司机师傅如有异议,建议到新县人民法院申请法律诉讼,根据法院判决予以履行。
7月13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瑞通公司负责人戴姓经理,想询问此事解决进展,但一听到是记者,戴经理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到河南省新县交通运输局一负责人,他说,汤先生之前反映过该问题,工作人员查看了省里相关文件,也咨询了起草文件的工作人员,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只能发放给有营运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在新县有营运资格的只有客运企业,司机是属于企业的,使用的是企业的营运资格,所以这个奖励只能发放给企业,由企业分配。奖金发放给企业,交通部门是不存在问题的。
“这个事我们也协调了多次,公司也提出了解决方案,让司机走起诉,按法院判决来分配奖金。目前,我们也在协调企业,查找有无相关的文件依据,看是否能以其他福利形式发放给司机。”新县交通局这名负责人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欣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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