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情况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显示,今年上半年,交易商协会依规对34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作出自律处分68家(人)次,涉及16家发行人、7家主承销商、6家交易类机构、2家投资人、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ABN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以及35位责任人。
此外,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实施规程》相关规定,针对发行人及各类中介机构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的轻微违规情形,上半年交易商协会作出13家次自律管理措施。
由此看来,今年上半年交易商协会的惩戒力度继续从严,金融机构受到处分数量明显增多。上半年,共有33家各类市场机构受到自律处分,较上年同期增加17家。其中,金融机构16家,占被处分机构数量的近一半,涉及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多类型机构。
去年全年,交易商协会作出各类自律处分99家(人)次,涉及35家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4家主承销商、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2家其他类型机构和54名直接责任人。对比来看,今年上半年,交易商协会对主承销商、交易类机构、投资人的处分频率提高。
《通报》提到,近年来,交易商协会持续关注债券发行环节以及二级交易的合规性,上半年共有6家主承销商因低价包销、挤占投资人正常投标等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警告等自律处分;7家机构或个人因参与违规代持交易、在不同账户之间违规调节债券持仓等违规情形受到诫勉谈话至严重警告的自律处分;3家机构因参与发行“返费”、干涉发行利率被处分。(详见报道:《严惩债市“自融”、代持乱象,交易商协会再对7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城投领域一直是债券发行和交易违规的“重灾区”,尤其在债务高压下,部分违规行为有抬头趋势。去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自律处分工作特点中,就包括严肃查处城投企业募集资金和涉地违规、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关注,以及首次查处自融、二级市场利益输送等违规等。
今年上半年,交易商协会持续关注城投企业、违约企业等主体违规行为,对8家城投企业土地资产不真实、发行环节“返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等违规行为进行处分。同时,继续关注“违约背后的违规”,6家违约企业因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违规受到处分。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在依规开展自律惩戒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自律处分工作机制,系统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基础性制度,常态化实践处分回访机制,不断提升自律惩戒促进市场合规发展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