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网
历时将近一年,经历了两轮问询。近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终止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远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光远新材是一家集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电子纱和电子布系列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玻璃纤维,为覆铜板主要原材料之一。覆铜板作为印刷电路板的重要上游原材料,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器、通信、半导体封装、航空航天等终端领域。
深交所于2022年8月12日依法受理了光远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志伟直接持有公司35.3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5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8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外,凤宝住建持股17.7%,深创投基金持股16.47%,李卫平持股13.94%,宁祥春持股为3.41%,嵩山投资持股2.1%,林州财信持股1.69%,嘉兴合任持股为1.47%。
李卫平系光远新材实际控制人李志伟之姐。李卫平的配偶李静敏直接持有凤宝住建4.92%股权,持有凤宝住建的第一大股东凤宝特钢48%股权,持有凤宝住建的第二大股东鑫宝贸易43%股权。
光远新材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6321600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60000.00万元,用于年产7万吨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亿米高性能电子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8000万米高性能超薄电子布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光远新材2020年、2021年、2022年营收分别为8.66亿元、17亿元、13.5亿元;净利分别为-742.2万元、5.29亿元、1.01亿元;扣非后净利分别为-3535.57万元、5.33亿元、8738万元。
根据两轮问询和答复的内容,监管层把问题聚焦在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毛利率及关联方与公司独立性等问题上。
此前,《经济参考报》曾以《光远新材IPO:主营收入依赖中低端产品 关联公司担保贷款“输血”》为题,分别从创业板定位、持续盈利能力以及家族企业之间关联关系等进行了报道。
此外,关于实际控制人确认问题、合规经营及募投项目也被监管部门关注。
问询称,结合李静敏的背景情况及实际控制光远新材的股份比例,李静敏与李卫平的夫妻关系等,说明未将李静敏与李卫平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光远新材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关联方认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关于合规经营及募投项目问题具体为,光远新材的部分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包括仓库、车间扩建、餐厅、宿舍楼等。光远新材认为,即使政府部门要求限期拆除,光远新材可以将部分房屋搬迁至厂区其他有产权证的建筑物内或取得相关手续后在厂区内另行建设,不会对光远新材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光远新材本次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为260000.00万元,募投项目包括年产7万吨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亿米高性能电子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8000万米高性能超薄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光远新材未能充分说明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光远新材3项募投项目仅有1项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另外2项尚未取得。光远新材认为另外2项募投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7月18日,光远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光远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来源: 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