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8月16日消息,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9碧地03”、“20碧地03”、“20碧地04”将自2023年8月18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并继续停牌。
公告称,当前公司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
此前,据深交所、上交所消息,碧桂园8月12日发布公告,因近期拟就公司债券兑付安排事项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旗下多只境内公司债券自2023年8月14日开市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确定。其中包括“16腾越02”、“19碧地03”、“20碧地03”、“20碧地04”、“21碧地01”、“21碧地02”、“21碧地03”、“21碧地04”、“22碧地02”和“22碧地0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