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嘉定”各大平台上,经常有粉丝带着各种疑问求助小嘉,原来那些我们不以为意的常识,却让有的市民焦头烂额。为此,小嘉推出“哪能办”栏目,请相关部门解答市民困惑。
产证,又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证,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证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
如此重要的证件如果遗失了该怎么办?
需要去哪里补办?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小嘉告诉你“哪能办”~
第一步:预约取号
方式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助机
取号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方式二:“随申办”预约
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点击“办事”
点击“预约”
点击“按类型—区级行政服务中心”
点击“按区域—嘉定区”
点击“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
点击搜索栏—输入“个人不动产登记确权业务”
点击“选择预约日期、时段”
点击“提交”完成预约
第二步:补办产证
预约完成后,所有权利人须携带身份证前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C35、C36窗口处提供帮办服务,进行基础材料检查。
若权利人为未成年人,则需父母双方携带权利人的户口本、出生证前往办理。若权利人无法前往或多个权利人中有人无法前往,需进行委托公证,再由委托人完成产证补办业务。
待基础资料检查通过后,窗口工作人员将会发放产证补办业务的正式受理号码,申请人持号码前往相应窗口进行业务办理。成功办理后,工作人员将发放《收件收据》,用于后续领取产证。
第三步:领取产证
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由市规资局官网发布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灭失(遗失)声明。公示期过后,审核制证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人通过电话或者“一网通办”查询完成后,可前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C33、C34窗口处凭《收件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领证。办理补证受理时可以明确通过邮寄方式领证,邮寄范围仅限上海市内,邮费统一为15元。
注意事项
1.如需补件,另行出具补正通知书,其受理日期应从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
2.领证手续:申请人凭收件收据、身份证件(原件)领证。受委托人凭收件收据、委托书(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领证。领证声明已明确领证代理人(受托人)的,受托人应与领证声明记载一致。如分别持证的,全部证书应当一次性领取。
3.注销登记不需领证,可拨打收件收据所列电话查询办理结果,或前往登记机构查询不动产登记簿。
4.不动产登记服务热线:962988。
5.C33、C34窗口领证:申请人凭《收件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领证。如代领应在受理时由申请人提交委托书,不能事后委托。
权利人如对领取的不动产权证或登记证明记载的登记事项有异议,可自领证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