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近日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约为36.7亿元,同比增加39.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55万元,同比减少82.23%;基本每股收益0.02元,同比减少83.33%。
西陇科学业绩增收不增利的同时,还将面临投资者的索赔。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西陇科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8亿元、营业成本合计5.96亿元、利润合计165.8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8亿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亿元,利润合计1348.05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亿元,营业成本合计7.77亿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监管局决定对西陇科学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进行了处罚。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赔,凡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且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受损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应及时提出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